【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基[2010]36号
【发布日期】 2010.03.04 【实施日期】 2010.03.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中等教育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合肥市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合教基〔2010〕36号)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市属初中学校、高校附中,有关民办学校:
2010年全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将于6月14-16日举行。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函〔2010〕1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10年我市市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我市(市区,下同)户口应届和2009届初中毕业生,以及在我市就读并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外地户口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外省户口考生,因高中课改和高考政策要求,原则上须回本省报考;特殊情况的须向学籍所在学校申请、并报市中招办备案后方可报考)。
二、报名办法
(一)时间和地点。我市户口应届、2009届初中毕业生以及自愿在我市报考的外地户口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毕业学校集体报考。由初中毕业学校负责审查其资格,并于3月16-17日通过合肥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网集中上报。
3月15日,具有外地学籍的我市户口应届、2009届初中毕业生,到市中招办单独报名(简称单报考生)。报名时,考生需携户口簿及复印件、学籍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材料。
(二)考号编排。初中毕业学业体育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同时进行,并实行考号唯一、一号多用,继续采用原12位编排规则。报名后,中招办将及时反馈考生准考证号码,作为考生考试和录取主要标识。
(三)体育选项确认。考生报名时须同时选定体育考试选考项目。3月19日,初中学校到市中招办领取本校《体育考试选考项目确认表》,3月22日将学生签字、学校盖章的确认表反馈回中招办。单报考生现场选定选考项目并确认。
(四)电子摄像。考生电子摄像继续以校为单位进行。3月22日初中学校从学籍网上下载本校电子摄像软件和报名数据,及时组织本校考生进行电子摄像,并于3月25日将电子摄像结果反馈回市中招办。单报考生在中招办现场进行电子摄像,也可以上交2张2寸彩色免冠相片。
根据省厅规定,各校要进一步加强考生电子档案建设,并于4月29日前上传考生电子简历。
(五)考试缴费。考生报名时,须按省物价局《关于高中招生报名考试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皖价行费〔2000〕215号)、《关于同意继续执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考试费等四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07〕99号)、《关于继续执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08〕107号)等文件规定,缴纳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体育考试以及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报名、考试费用。
(六)市中招办地点:合肥旅游学校(寿春路4号),咨询电话:4292032、4297531(中招办,3月15日起值班),2622659、2633713(基教处),2622684(职成处),QQ群84908126。
三、有关要求
(一)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工作时间紧、环节多、任务重。各县区教育局(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初中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指定责任心强、业务能力高的专人负责,加强培训和保障,层层把关,按时保质完成各环节工作。
(二)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积极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向每一位考生及家长宣传有关政策,耐心做好组织、督促和服务工作,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考生知晓政策、按时报名。
(三)要建立健全并实行一级对一级、层层签字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中考或让其提前毕业离校。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按规定认真审核考生报名资格,把好报名关。凡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将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定于2010年3月8日下午2:30在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召开报名工作培训会,请各县区教育局基教科长或招办主任、体育专干技术人员各1人,市区各初中学校分管校长、技术人员各1人参加。区属初中由各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五)三县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办法由三县教育局具体制定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合肥市教育局
二○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