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秘[2010]42号
【发布日期】 2010.02.22 【实施日期】 2010.02.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水利设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合肥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批复
(皖政秘〔2010〕42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合肥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请示》(合政〔2010〕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合肥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严格按照《规划》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着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全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服务支持,及时总结经验,努力加快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