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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土地经营承包权流转“双百”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7-05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农[2010]13号
【发布日期】 2010.02.04 【实施日期】 2010.02.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抵押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土地经营承包权流转“双百”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农〔2010〕13号)

各县(区)农委:
  现将《关于推进土地经营承包权流转“双百”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年二月四日

关于推进土地经营承包权流转“双百”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土地流转),不断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现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以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有形市场为抓手,以健全管理服务和纠纷调处体系为保障,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为支撑,不断完善“依法有偿、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的土地流转机制,大力培育规模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速先进要素向农业农村领域集聚,促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联动发展,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0年,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和“乡村调节、市县仲裁、司法保障”的纠纷调处仲裁体系,完成三县包河区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调处仲裁机构、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任务;全市力争新增具有一定规模、运作较为规范的土地流转合作社15家、新增流转土地8万亩,流转总量达80万亩。力争到2012年全市土地流转合作社建设达100家,流转土地达100万亩。

  三、主要任务

  进一步加大市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关于合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政策文件贯彻执行力度,突出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建设,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一)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一是完善市、县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市、县农经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对土地流转的监管管理,重点加强县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规范建设,提升监督管理能力,引导县域农村土地规范流转。二是加快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加强全市乡镇统一规范,集政策咨询、信息发布、价格评估、合同签订鉴证等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交易中心建设。建立市指导、县负责、乡落实的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机制,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全市建设任务完成。按照《合肥市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试点)》,重点加强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硬件建设。进一步加强村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建设,力争2年内实现全市行政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点建设的全覆盖,夯实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基础。

  (二)健全土地流转纠纷调处体系。认真宣传、贯彻和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建立健全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解决制度和工作体系,依法推动全市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一是加快市县仲裁组织机构建设。依法加快设立市县两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加强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庭和专兼职仲裁员选聘、培训和组建,提高仲裁人员的调解、仲裁知识水平和处理土地承包纠纷的能力,保障和促进土地流转。二是加快乡镇调解组织机构建设。结合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同步设立和加强乡镇土地流转调解组织和调解室建设。积极推进以村民委员会为主的村级调解组织建设,发挥村民自治组织作用,降低和减少土地流转纠纷。不断规范乡村调解程序,加强调解人员培训,提高土地承包纠纷在基层的调解成功率,促进土地流转顺利推进。三是加快纠纷调解仲裁有序运行的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示范章程》,在总结肥东县经验的基础上,依据仲裁规则和仲裁委示范章程,进一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纠纷调解仲裁的管理制度体系,努力做到制度齐备,规定明确,可操作性强。

  (三)健全土地流转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土地流转价格指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价格指导管理,各县区要根据不同产业、不同片区,制定年度土地流转的最低指导价格,加强动态检测,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市的土地流转价格指导体系,使之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完善土地流转经营主体准入机制。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风险防范管理,指导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入、流出方进行准入审核,突出对受让方农业经营能力、资信、项目可行性等审查监督,努力降低土地流转风险。三是完善土地流转规范管理机制。按照市县分层负责的原则,以实施土地流转合同制、备案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管理、土地流转台帐管理、登记备案、合同管理和鉴证以及流转档案管理等十项规范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力度,促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四)探索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和确权登记试点。在开展万亩土地复耕整理和缩村让地的村,探索开展整理复耕后新增集体土地的股份合作工作,组建新增集体土地股份合作社,促进以土地入股为纽带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及时了解和总结肥东县土地确权登记试点的具体操作办法,组织长丰和肥西县学习借鉴试点做法。

  (五)加快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在业已建成的三县和包河区土地流转信息网站的基础上,积极做好全市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申报和争取工作,依托市农委农业综合信息网站,加快建设集工作指导、信息发布、电子档案、权证管理、咨询查询、动态监测等功能为一体的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平台,建立以市级为龙头、县区为中心、乡镇为基础,统分结合、三级联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增强服务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的能力。

  (六)探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在全市农村“三资”清理的基础上,探索开展以农村集体土地资源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总结长丰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管理服务改革试点经验,探索农村集体土地资源委托代理交易管理与服务,促进和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流转。

  (七)大力培育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推动土地集中流转。一是大力培植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积极鼓励农民采取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积极引导有资金、懂技术、会经营的乡村各类人才和返乡创业人员受让农户流转的土地,促进专业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开展规模经营。二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围绕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百社示范千社建设”行动,增强发展活力和带动农民参与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着力发展农机、植保、营销等专业服务型合作组织,通过全程或某个作业环节的社会化集约服务,为加快土地流转,实行土地规模经营创造条件。三是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集群。鼓励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租赁等多种方式流转农户承包地建立规模化、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扩大高效规模经营,推进龙头企业与合作组织联动发展,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加速推进土地规模集中经营。四是大力引导社会资本和各类项目参与土地流转。围绕粮食“双千双增”、蔬菜园艺“双千基地”、农业产业化“双百双千”、“百园示范”、“亿元百村推进”、“草莓南进”、“苗木北上”等建设,积极引导支持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外来资本和各类农业项目,依法利用流转土地投资现代农业开发,不断提升农业产业规模化、园区化、集约化、合作化、公司化和产业化水平,大力提高土地的规模经营效益,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区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推进政策措施,及时总结土地流转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规范土地流转,确保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等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加大扶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和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开发现代农业,加速推进土地规模流转。进一步加大市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落实力度,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大对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建设、流转服务组织培训和仲裁机构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实行信贷倾斜和用地支持”等政策的落实。在城乡统筹一体化试验改革的框架内,探索推进“双置换”改革,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退出机制和补偿机制,鼓励农民流转土地。

  (三)促进农民转移。围绕“十万农民自主创业,百万农民转移就业”工程建设,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就业力度,广辟就业渠道,引导农民有序外出就业,就地就近就业,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创造条件。

  (四)强化监督管理。制定县区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考核验收标准及实施方案,对县乡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纠纷调处仲裁组织及机构、土地流转信息化等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报请市政府纳入对县区政府的考核内容,加强定期督查,确保全市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建设任务的完成。按照市县分层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流转土地的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土地流转合同和受让方资质的审查监管。各县区突出抓好对单个业主规模流转面积达1000亩及以上的建档和动态管理,市农委进一步加强该类流转土地的备案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土地流转收益的监管,维护农民利益。

  (五)示范引导推进。坚持市县联动,加快推进全市土地流转管理服务和纠纷仲裁体系建设。市农委结合全市主导优势产业布局、产业化集聚发展等综合情况,确定主抓的10个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标准化示范点,加大推进力度,以点带面推进县区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

  (六)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土地流转的指导、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市农委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国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市县联动,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创造良好的条件和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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