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2010]1号
【发布日期】 2010.01.11 【实施日期】 2010.01.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奖惩
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合肥供电公司的通报
(合〔2010〕1号)
2009年,合肥全社会用电量首次突破百亿千瓦时大关,成为全省第一座购网电量过百亿城市。为此,市委、市政府向合肥供电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表示热烈的祝贺和亲切的慰问,并决定对合肥供电公司予以通报表彰。
“十一五”以来,随着工业立市、县域突破、创新推动等战略的实施,我市经济总量迅速增大,工业经济迅猛发展,经济社会发展的电力需求呈快速增长之势。合肥供电公司为满足我市“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的需求,不断加大电网建设投资,提升服务质量,为合肥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电力保障。
希望合肥供电公司发扬成绩,按照电力先行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电网建设力度,提升供电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持续增长的用电需求,为合肥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再立新功。
2010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