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司法局 【发文字号】 合司通[2010]1号
【发布日期】 2010.01.07 【实施日期】 2010.01.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专项督查的通知
(合司通[2010]1号)
各县、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厅统一部署,2010年1月1日起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全省全面推广应用。为检查我市律师事务所应用该系统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市局决定于近期开展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0年1月11日--1月20日
二、督查内容
1、律师事务所是否对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运用进行了全员培训;
2、律师事务所是否全面应用该系统;
3、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律师及内勤是否熟练操作该系统;
4、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三、有关要求
各县、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对此次督查要高度重视,要对照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特别要认真总结系统应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以更好地发挥系统作用。市局将对此次督查结果予以通报。对未全面应用该系统的律师事务所,市局领导将带队进行重点督查。
合肥市司法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