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教语[2009]368号
【发布日期】 2009.12.31 【实施日期】 2009.12.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合肥市教育局、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公布合肥市第四届教育系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教语〔2009〕368号)
各县区教育局、各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语委办,各市属学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提高广大师生书写规范字的意识和能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我市于2009年12月20号举办了合肥市第四届教育系统规范汉字书写比赛。通过初赛、复赛,各县区、学校推荐127名选手参加决赛,现场比赛后经过专家对作品认真评判,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现将获奖名单公布如下:
小学生组(硬笔):
一等奖:浦 军 徐若冰 吴恒毅
二等奖:吴寅杰 王子菡 陈 娜 唐 瑨 孙艺馨
三等奖:郑康浩 王 昕 蒯子朔 李永彬 赵晓迪 李艺玮 施银军 王子寒
小学生组(软笔):
一等奖:吴寅杰 赵晓迪 胡远昌
二等奖:蒯子朔 汤兰琪 李永彬 王斯远 王 昕
三等奖:郑康浩 黄 桃 李艺玮 王子寒 王子菡 唐 瑨 程子明 陈 娜
中学生组(硬笔):
一等奖:孙元坤 张 宇 邢欣然
二等奖:方淑娜 张思洋 施新亮 张古月 万梦秦
三等奖:卢星宇 费勤龙 魏俊杰 方 勇 阚文钰 郑小健 陶梦婕 袁晓宇
中学生组(软笔):
一等奖:韩有东 孙元坤 许立新
二等奖:郑小健 张思洋 张古月 费勤龙 阚文钰 施新亮 潘司宇
三等奖:赵胜宝 卢星宇 巫娟娟 徐志伟 方 勇 李文辉 胡 越 周冰晶
教师组(粉笔):
一等奖:张浩生 张 康 岳 曲
二等奖:李元顺 马 瑞 王 平 黄善文 孟二勤
三等奖:胡安兵 孙登辉 杨春风 陶有宝 周言安 卫 文 余 瑞 张华利 方宗亮
教师组(软笔):
一等奖:王凤莲 李元顺 王 平
二等奖:岳 曲 周言安 钱武涛 陶有宝 张华利
三等奖:王永东 万 敏 李 斌 张浩生 俞春雷 袁 壁 胡安兵 李 琳
教师组(硬笔):
一等奖:张浩生 王 平 岳 曲
二等奖:李元顺 孙登辉 俞春雷 卫 文 汪 辉
三等奖:王凤莲 王业梅 胡安兵 张华利 余 瑞 万 敏 王永东 申长根
指导教师奖:
戴韵茹 孙登辉 单 周 王 平 李 锐 孟祥美
李德红 蔡 文 李冬芹 王 敏 徐从来 李志武
施筱青 程 冰 陶永来 李根华 王一鸣 李 祥
舒启军 俞春雷 金 瑞 周盼盼 郑邦义 盛严贞
程志斌 易成春 许 静(合肥38中学) 王 平
王昌平 代本志 丁 凡 孙 亮 刘允达 杜世芳
周梅香 王 飞 黄永红 陆晓林 吴永奇 张玉太
张华利 徐宏静 许 静(合肥168中学)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