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812061009 【发布日期】 2009.12.17
【实施日期】 2009.12.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合肥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厅文件规定,2010年1月1日起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全省全面应用推广,该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将有效提升了律师事务所自身科学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有效防范风险的能力。同时对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进一步加强对律师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提供科学的保证。为使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内勤及律师全面了解、熟练掌握该管理信息系统,保证明年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我市全面应用,市律师协会定于2009年12月23日(星期三)举办“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律师事务所主任、内勤。
二、培训主要内容及时间:
1、12月23日上午8:30--11:45;
内容: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构架、设置、功能、实际应用以及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
2、12月23日下午12:00--17:00
对所有参加培训的人员逐一进行实际操作考核。
三、培训地点: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安徽省合肥市桐城南路375号)
四、其他事项:
1、因时间较紧,在应用前我市仅培训此一次,希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接通知后努力安排好工作,认真组织、积极参加本次培训和考试。如主任确因工作不能参加培训,请带开庭通知及书面请假条到市局律师管理处办理请假手续。由律管处同意后方可安排其他合伙人参加培训。
2、本次培训将计算继续教育10课时,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携带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3、因安徽电大紧靠马路,没有停车场,请培训人员尽量不要带车。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5626358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