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2009]265号
【发布日期】 2009.11.02 【实施日期】 2009.11.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中共合肥市委关于在机构改革中调整市直有关部门党组织设置的通知
(合〔2009〕265号)
各县、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党工委):
为适应市级机构改革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强化党组织自身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有关文件规定,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就调整市直有关部门党组织设置通知如下:
一、撤销下列党组、党委
(一)党组(6个)
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党组
市人事局党组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市林业局党组
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党组
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
(二)党委(3个)
市经济委员会党委
市交通局党委
市园林局党委
二、新设下列党组、党委
(一)党组(2个)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市城市管理局党组
(二)党委(3个)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
市林业和园林局党委
三、变更下列党组、党委名称
(一)党组(2个)
“市房地产管理局(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党组”更名为“市房地产管理局党组”;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更名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党组”。
(二)党委(1个)
“市建设委员会党委”更名为“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
中共合肥市委
2009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