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 2009.09.30
【实施日期】 2009.10.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价格综合规定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我市空调公交车实行季节性的通知
合肥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理顺公交票价结构,推进我市“公交优先”战略的实施,提高公交分担率,切实降低公交乘客的出行费用,经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我市空调公交车实行季节性优惠票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年的3、4、10、11月四个月空调公交车不开通空调期间,实行优惠票价,即:投币1元∕人次,IC卡刷卡按普通公交车票价有关规定执行。
二、BRT公交票价仍按现行标准执行。
三、其他公交优惠票价按市物价局合价服【2005】410号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
五、你司要及时办理《安徽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〇〇九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