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合创就办[2009]1号
【发布日期】 2009.08.13 【实施日期】 2009.08.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人事管理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有关工作的通知
(合创就办【2009】1号)
各县、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创业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8月6日全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试行)》(合政[2009]62号)要求,成立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创业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及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情况,请于8月底之前报市创业就业办公室。
二、市创业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研究制订《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操作细则,并尽快出台相关文件,于8月底前报市创业就业办公室备案。
三、各县、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创业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创建创业型城市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并确定专人负责。请各县、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创业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人,专门负责创业就业相关工作,并于8月18日前,将分管领导和联络人的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等情况,报送市创业就业办公室。
联系人:朱明 联系电话:0551-3536341
邮箱地址:ahhfhzjb@126.com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