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淮北市科学技术局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09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淮科〔2024〕12号
施行日期2024年09月09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各县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淮北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年9月9日
附件
淮北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淮北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认定、投资和资金退出等工作,依据《淮北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淮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试行)》(淮政办〔2024〕5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 自主申报
市科技局定期发布申报公告,公布认定条件等内容。公告之后15个工作日内,科技人才团队企业填报《淮北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申报书》、承诺书等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真实有效。
二、 审核推荐
县区(园区)自收到《淮北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申报书》等相关申报材料之日起,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选择发展前景好、市场潜力大的科技人才团队项目向市科技局书面出具推荐函及申报团队汇总表。
三、 形式审核
收到推荐函5个工作日内,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完成项目申报材料形式审核,申报材料需要补充完善的应及时通知团队在规定时间内补齐。
四、 技术评审
申报材料形式审核完成之后10个工作日内,市科技局负责组织专家组(原则上不少于5名)依据《淮北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项目评审标准》,从团队质量、科技成果先进性、知识产权、企业运营、团队现金出资等方面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专家现场考察,并对每个项目出具是否同意立项的评审意见。
五、 专题研究
市科技局负责召开局长办公会议,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推荐进入尽职调查的团队名单,向市产投集团出具商请尽职调查的函。
六、 尽职调查
市产投集团负责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风险等开展尽职调查,并在15个工作日内形成初审意见。
七、 综合评审
初审意见通过之后10个工作日内,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市财政局、市产投集团、行业专家、技术、法律、财务等专业人才组成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审,出具评审结论。
八、 研究审定
市科技局召开党组会议,依据综合评审结论,研究提出科技人才团队扶持名单和投资支持意见,提请市政府相关会议审定。审定通过后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九、 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市产投集团与科技人才团队协商,签订股权投资协议或债权投入协议,支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市财政局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负责资金保障和监督。
十、 日常监管
市产投集团负责项目投后管理、项目退出等事宜。被投项目接受市产投集团监督检查,并配合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对项目运行情况的审计、检查等。
十一、 资金退出
奖励政策期满,按照《淮北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淮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试行)》(淮政办〔2024〕5号)规定,实施奖补,或按协议约定收回投资和增值收益。
附件:
1.淮北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认定条件
2.淮北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申报书
3.淮北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申报承诺书
4.淮北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项目推荐函
5.淮北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项目建议投资额度理由及依据说明
6.淮北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申报情况汇总表
7.淮北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项目评审标准
8.淮北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一事一议”认定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