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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全市城市社区党组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7-18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办[2009]46号
【发布日期】 2009.07.07 【实施日期】 2009.07.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选举法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全市城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合办〔2009〕46号)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全市城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7月7日

市委组织部 市民政局关于全市城市社区
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全省城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皖组字〔2009〕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城市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两委”)统一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提高社区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夯实基层社会管理基础,增强基层民主活力,促进社会和谐,为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对社区换届工作的领导,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选举过程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引导社区居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二)坚持依法办事

  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选民登记、提名确定候选人和投票等关键环节。

  (三)坚持探索创新

  在一些基础条件较好、居民群众民主政治意识较强的社区,探索试点开展有利于发展基层民主的选举形式。

  三、选配要求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好配强社区领导班子。社区“两委”成员职数由各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确定。其中设党委的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一般配备5-7人,设总支及以下的一般配备3-5人;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居委)成员包括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人数由各区选举机构根据社区规模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原则上不超过7人。

  为便于社区组织更好地开展工作,在符合法定程序的基础上,提倡社区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居委主任,原则上要求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和社居委主任“一肩挑”的比例要高于上届;提倡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成员与社居委中的党员成员交叉任职。“两委”主要负责人由一人担任的社区党组织要配一名专职副书记。

  拓宽社居委选人渠道,鼓励和引导未实现就业的应、历届大学生进入社区工作,由街道聘为社居委干事。其中持有社会工作师(初级以上)职业资格的,可优先聘用。对于聘用人员中符合条件、胜任社居委工作且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社居委,成为社居委成员。

  倡导鼓励刚退休的党员干部、基层社会组织中的负责人参与社居委选举,加强社居委力量,增强社居委自治能力。

  四、总体安排

  (一)选举范围和方式

  本次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范围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高新区、新站区的29个街道、234个社区。瑶海区和蜀山区的部分社区因去年已完成换届,经开区因重新调整社区范围和管理体制,不参加本次统一换届选举。另外通过“村改居”设立的、原村集体资产改制未完成的社区,在本次换届选举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不适用社居委组织法的规定。

  本次社区党组织委员会选举全面实行“两推一选”。社居委换届选举全部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可采取选民自愿登记,但选民数不得低于总数的30%。

  (二)时间安排

  本次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7月中旬全面启动,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在7月下旬结束,社居委选举在9月上旬结束。

  五、方法步骤

  (一)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

  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要求,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分五个步骤进行:

  1、准备工作(7月10日-13日)。换届前,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街道党工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在街道党工委批复后,及时召开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下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街道党工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相关事宜。

  2、党员推荐(7月14日-17日)。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推荐情况报街道党工委。街道党工委按照下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3、群众推荐(7月18日-21日)。社区党组织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街道党工委批复的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信任投票,现场公开计票。街道党工委在社区居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7月22日-25日)。街道党工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其中,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确定。

  5、党内选举(7月26日-31日)。社区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报街道党工委批准。

  各区、开发区要选择一个街道或若干个社区,开展社区党组织换届直选试点工作,为社区党组织换届直选探索经验。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本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全省首届统一换届选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民基函〔2009〕77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基字〔2009〕9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规程〉的通知》(民基字〔2009〕93号)等文件精神,按以下方法步骤进行:

  1、统筹安排,做好换届选举前的各项准备(7月中下旬)

  (1)研究制订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各区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订周密细致的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选举骨干培训。选举前,积极开展分级培训,市培训到街道、区培训到社区,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各级选举工作机构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选举操作规程。通过培训,提高选举骨干依法组织、指导、监督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

  2、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投票选举过程中的各项工作(8月)

  (1)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和候选人提名工作。选民资格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登记工作要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对本市“人户分离”的选民,实行以居住地登记为主的原则;外省、市来肥人员,凡持有本市居住证、在肥居住连续满一年,如本人有要求,并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可持原户口所在地没有参加当地选举证明登记参选。同时,对自愿放弃选民权利的社区居民,可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规范社居委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引导选民把那些有精力、有能力、有文化、遵纪守法、热心为居民服务的社区优秀人才提名成为候选人。各地可结合实际,对候选人条件提出具体要求,候选人产生的具体方式由社区选举委员会提出,由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2)认真做好候选人介绍工作。候选人产生后,社区选举委员会要通过口头介绍、媒体宣传、书面介绍等形式,为候选人提供展示自己、宣传自己的机会,为选民提供了解候选人的机会。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通过广播、互联网、居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建立候选人与选民之间的沟通渠道。

  (3)组织好投票选举工作。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主动到居住地社居委进行选民登记,积极参加换届选举。辖区单位代表可作为列席代表参加社居委选举,其代表具有选举权。严格按照选举程序组织投票,禁止违法违规承诺、人身攻击等违背公平竞争行为的发生,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贿选行为。要提供充足、规范的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在选票时完全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填写选票。投票结束后,要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4)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各级选举委员会要落实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在本辖区公布接待地点、时间、投诉电话等。要及时受理社居委换届选举过程中发生的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有关政策、法规、选举程序等问题的咨询,要及时予以答复;对违规操作以及贿选等严重侵犯居民民主权利的行为,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信访人;对因社居委选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认真总结,切实做好各项配套衔接工作(9月上旬)

  (1)做好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交接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原社居委要在规定期限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它遗留问题等,移交给新一届社居委。街道办事处要指导新一届社居委成员进行分工,保证新一届社居委成员有职有权,顺利开展工作。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新一届社居委产生后,要及时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制度,促进居民自治健康发展。

  (3)抓好总结培训。选举工作结束后,各区要及时总结汇总,并报市民政局备案。同时,区级层面和街道层面要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及时组织新一届的社居委成员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是城市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法律性很强。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来抓,做到精心组织,精心实施。

  市里成立合肥市城市社区“两委”统一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此次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各区、街道成立相应组织,并设联络员,全面负责指导本地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各社居委成立社区选举委员会,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负责主持本社居委的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健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在换届期间,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做好协调工作。为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各区要预算安排相应的选举工作经费。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通过宣传栏、标语、广播、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广泛深入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程序。通过宣传发动,提高居民群众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知情率与参与率,充分调动和发挥居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性,引导广大社区居民正确行使权利,履行应尽义务,保证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三)严格督查,加强指导

  今年是我市第一次开展社区“两委”统一换届选举,时间紧,任务重。为防止出现错漏和偏差,各级各部门要对选举全过程严格进行督查,市里将抽调有关人员成立督查巡视组,到街道、社区进行抽查,各区、街道也要成立督导组,深入细致地开展督促指导,要把各种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本次换届选举正式启动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周报制,各区换届选举办公室在每周一上报换届选举工作进度等情况。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区要做好换届选举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并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材料分别于8月10日和9月10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三县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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