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05年07月1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安庆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
施行日期2005年07月18日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安庆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决定》已经2005年6月14日市政府第18次常 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市 长:朱读稳
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安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决定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 行政许可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的规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皖政〔2003〕85号 ) 要求,市政府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含国家和省垂直管理的驻安庆市部门)进行了清理。清理 后确认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70个,其中:安庆市属行政许可实施机关53个(法定的行使行政 许可权的行政机关34个,法律、法规授权的行使行政许可权的组织19个),国家和省驻安庆 市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17个(法定的行使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12个,法律、法规授权的行 使行政许可权的组织5个)。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法,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程,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更新管理观念、创新管理方式,努力提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附件:安庆市人民政府确认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单
附件:
安庆市人民政府确认的行政许可
实施机关名单
一、安庆市属行政许可实施机关(53个)
(一)法定的行使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34个)
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庆市教育局
安庆市科学技术局
安庆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安庆市宗教事务局
安庆市公安局
安庆市民政局
安庆市司法局
安庆市财政局
安庆市人事局
安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安庆市国土资源局
安庆市建设委员会
安庆市交通局
安庆市农业委员会
安庆市水利局
安庆市林业局
安庆市文化局
安庆市新闻出版局
安庆市卫生局
安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安庆市城市规划局
安庆市商务局
安庆市环境保护局
安庆市广播电视局
安庆市体育局
安庆市统计局
安庆市粮食局
安庆市市容管理局
安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庆市房地产管理局
安庆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安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安庆市物价局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行使行政许可权的组织(19个)
安庆市总工会
安庆市档案局
安庆市港口管理局
安庆市旅游事业管理局
安庆市地震局
安庆市国家保密局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安庆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安庆市公安局消防处(安庆市公安消防支队)
安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安庆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安庆市公路管理局
安庆市县乡公路管理处
安庆市出租车管理处
安庆市地方海事局
安庆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安庆市农村能源办公室
安庆市畜牧事业局
安庆市植物检疫植物保护站
二、国家和省驻安庆市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17个)
(一)法定的行使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12个)
安庆市国家税务局
安庆市地方税务局
安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安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安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庆管理处
安庆市国家安全局
安庆海关
安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国人民银行安庆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庆监管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庆中心支局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行使行政许可权的组织(5个)
安庆边防检查站
安庆海事局
安庆市烟草专卖局
安庆市气象局
安庆市盐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