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公建监[2009]6号
【发布日期】 2009.05.08 【实施日期】 2009.05.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对外地进肥建筑企业市场行为执法检查的通知
(合公建监[2009]6号)
外地各进肥建筑业企业:
根据市建委《2009年合肥市建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合建建管【2009】41号)的要求,自2009年5月11日起,将开展对外地进肥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2009年5月18日-6月30日
二、检查方式:企业自查和检查组重点抽查相结合;施工现场和分公司在肥经营管理检查相结合。
三、检查内容:
1、施工现场:项目部各类人员在岗在位履责情况;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合同执行情况;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2、分公司经营管理:进肥备案登记及年检情况、在肥登记的管理人员持证及在岗在位履责情况;分公司2008年至今在肥承接工程的情况;企业纳税情况;办公场所的软硬件与公司在肥发展是否匹配情况。
四、检查要求:
1、要求各企业将企业自查情况于2009年5月15日前报建筑事务管理处队伍科(联系电话:2838016、2672724联系人:左丽丽、徐琼);
2、对重点抽查的外地企业,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外地企业应在期限内将整改情况报检查组,申请复查;
3、检查结束后,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全市通报;
以上通知望检查人员和各企业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八日
附:自查表(修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