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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0-30   阅读:

发文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4年06月2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施行日期2024年06月24日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权威和尊严,现决定废止《宣城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2018年5月31日市政府令第2号公布)、《宣城市养犬管理办法》(2021年4月6日市政府令第6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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