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合肥市地震局
发文日期2017年12月0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合震〔2017〕77号
施行日期2017年12月04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机关各处室、监测中心:
为推进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予印发《合肥市地震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合肥市地震局
2017年12月4日
合肥市地震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合肥市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徽省、合肥市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以健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以推进信用信息应用为核心,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 总体目标
按照统筹兼顾、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思路,以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信息公示、联合奖惩、诚信宣传等4个方面的建设为突破口,参与并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三、 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关于成立市地震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合震〔2016〕65号)要求,明确任务,分解工作指标,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
(二)建立并执行相关制度。建立信用信息归集、红黑名单、联合奖惩等制度,并做好制度落实工作。
(三)加强诚信建设宣传。紧密围绕诚信建设、合肥市信用城市创建工作,结合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广泛宣传诚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容、意义、工作重点。
(四)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相关信用制度,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检查和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的监督管理工作,为“信用合肥"工程建设方面建立“信用档案"。
(五)加强局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逐步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深入开展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培训,规范局工作人员职业操守。
四、 工作要求
信用体系建设是全局性工作,各部门要结合岗位职责、着力做好信用信息监管、信用体系评价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局信用体系建设水平,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