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合肥市地震局
发文日期2014年11月13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合震〔2014〕47号
施行日期2014年11月13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机关各处室、市地震监测中心(市地震工程研究中心):
为提高我局机关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在我局顺利实施,现印发《合肥市地震局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请各部门认真学习并按方案要求执行。
2014年11月13日
合肥市地震局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局机关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规范》)在我局的实施,特制定《合肥市地震局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原则和目标
(一)实施原则
1、 全面性的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我局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实现对全局机关经济活动的全面控制。
2、 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内部控制应当关注局机关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
3、 相互制约的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局的处室管理、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4、 持续性原则。内部控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我局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全局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变化而持续修改和完善。
(二)实施目标
与我局内部各项业务流程、廉政风险评估相结合,按照“明确业务环节,查找业务风险,制定防范策略,完善规范流程,形成控制手册,强化信息管理,固化制衡机制”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和制度体系,将风险降低到最小。
二、实施内部控制组织领导
局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局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全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内控工作,为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三、实施内部控制的内容和责任分解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及时将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会计制度印发给机关各处室、中心,引导、督促相关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及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解其内容、实质,重点对《内部控制规范》中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以及涉及单位主要经济活动的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管理、项目建设、债务管理、经济合同的订立执行等方面进行学习;同时借助局党组带机关理论学习、业务专题培训等方式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知识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使相关人员充分认识实施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
(二)梳理内部流程、确认风险点
结合我局已发布的各部门廉政风险点、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图,梳理出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进一步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局内部经济活动风险点。
1、 风险点排查的内容
分别从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对局机关内部所有经济活动进行排查。
单位层面排查的内容为:
(1)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包括是否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是否建立局机关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
(2)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包括全局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3)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
(4)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工作人员的培训、评价、轮岗等机制;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6)其他情况。
业务层面要排查的内容为:
(1)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局机关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2)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收入的有关凭据,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是否按照规定保存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
(4)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处置资产。
(5)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概算投资;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6)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是否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
(7)其他情况。
2、 风险点确认的标准
(1)关键岗位相互分离。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
(2)内部授权审批控制。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
(3)归口管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采取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并确定牵头部门或牵头人员等方式,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4)预算控制。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于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
(5)财产保护控制。建立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6)会计控制。建立健全局机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机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
(7)单据控制。要求局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局的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在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项经济活动所涉及的表单和票据,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单据。
(8)信息内部公开。建立健全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局机关的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
(三)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和制度
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和制度,是保证我局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有效实施的制度保证。相关部门对照梳理出的内部经济活动中的风险点,结合业务流程、现有的内部制度,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和制度。相关制度草拟完成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核。
1、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责任部门:办公室)
一是制定和完善内部工作规则,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规范各项工作。
二是制定和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集体研究、专家认证和技术咨询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对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应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2、 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责任部门:办公室)
一是建立健全内部岗位责任制。规范内控关键岗位职责分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二是建立健全培训、评价、轮岗等制度。加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是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按照《会计法》要求梳理全局各项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实施会计管理。
四是内控信息化建设。采用信息化手段,将单位内部各类经济活动通过信息化系统进行固化,提高内部控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3、 建立健全业务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建立“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加强预算、收支、采购、资产、项目以及合同管理和控制。
(1)加强预算业务控制(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各业务处室和监测中心贯彻落实)
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及市财政局要求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管理制度。
一是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要求做好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具体做到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编制及时、内容完整、项目细化、数据准确。
二是要按照预算执行和决算工作要求,确保预算严格有效执行以及决算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三是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
四是加强预算管理信息化建设,保护信息安全。
(2)加强收支业务控制(责任部门:办公室)
按照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收入和支出内部管理制度,并按照归口管理要求由财会部门归口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
一是收入管理要求。
①按规定开设单位账户,严禁设立账外账。
②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账。
③对有政府性非税收入收缴职能的局有关部门,严格按规定征缴并做到收缴分离。
④加大收入执行分析,及时向财政等有关部门反馈情况。
二是支出管理要求。
①完善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包括日常、公用、专项经费以及各专项支出等。
②加强支出审批和审核控制,要按照支出业务的类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
③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并接受财政国库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加强政府采购业务控制。(责任部门:办公室)
按照《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与计划、政府采购活动、验收等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
①建立内部政府采购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有序进行。
②按政府采购部门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
③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④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和采购项目验收的管理。
⑤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的记录控制,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内部通报。
(4)加强资产控制。(责任部门:办公室)
按照财政部有关国有资产规定和财务管理的要求,对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资产内部管理制度。
①建立健全货币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科学设置岗位,形成相互制约机制。
②建立健全银行账户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
③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合政办〔2013〕27号)以及市财政有关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等有关规定,做好各项资产管理工作。
④建立资产台账,加强资产的实物管理。
(5)加强建设项目控制。(责任部门:办公室和项目承办业务处室、监测中心)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市投资评审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
①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议事决策机制。
②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
③按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实施和验收工作。
④加强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⑤加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等。
(6)加强合同控制(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各业务处室和监测中心贯彻落实)
按照《合同法》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合同内部管理制度。
①严格归口管理,建立协调机制。
②加强合同订立的管理,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监控。
③加强机关财务关于合同结算和账务处理的控制。
④建立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⑤加强合同档案管理。
⑥建立合同纠纷处理工作机制,保证合同正确履行。
四、实施内部控制的进度安排与时间安排
1、 制定实施方案。(10月8日—10月20日)
按照《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出台我局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方案。
2、 相关部门针对所涉经济工作风险点排查、确认,设计内部控制业务流程图、建立与健全内部控制相关制度。(10月21日—10月25日)
相关部门从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对局机关所有经济活动,结合我局已发布的各部门廉政风险点、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图,梳理出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进一步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按照风险点确认的标准,确定内部经济活动风险点,设计内部控制业务流程图,同时针对风险点,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由责任部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将制度初稿提交局法规处审核。
4、 内部控制制度审核。(10月25日—10月31日)
局办公室对提交的制度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核,相关部门结合办公室的意见,修改、完善制度。
5、 形成《内部控制规范手册》初稿,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11月1日—11月15日)
由办公室牵头将各项制度、业务流程图编辑汇总形成《合肥市地震局内部控制规范手册》初稿,提交局长办公会审定、完善后,在全局发布实施。
附件:
合肥市地震局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局机关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在我局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合肥市地震局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世保
副组长:许海东、钱诚
成 员:各处室、监测中心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我局《内部控制规范》贯彻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各成员处室负责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部门经济活动实际情况,落实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