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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合肥市地震局关于加强全市地震监测台站管理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0-31   阅读:

发文机关合肥市地震局

发文日期2014年05月2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合震〔2014〕25号

施行日期2014年05月27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各县(市)、区地震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监测预报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市各地震监测台站规范化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 为便于省市地震监测中心实时查看和远程下载地震前兆数据,以及远程解决部分技术问题,各地震监测台站数据传输网络统一调整为电信10M以上的光纤方式,带有独立IP地址。


二、 各地震监测台站观测人员必须按要求上传地震观测数据,认真填写台站工作日志(格式见附件)。前兆数据每天上传一次(前一天数据),并及时查看数据是否有异常变化,有异常及时上报给市地震监测中心,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日上传数据,必须在每周一下午3点前,将前一周数据上传至省局ftp指定文件夹。有地下水位测项的台站,每月15日左右,开展水位校测工作,并及时将数据报送给市地震监测中心(联系电话:65550969)。


三、 各地震监测台站观测人员做好监测仪器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发现问题或接上级通知时,要及时排查问题,将结果记录在案,确保监测仪器正常运转。


四、 各地震监测台站观测人员要坚持24小时震情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


五、 各地震监测台站业务人员要加强对观测数据的分析研究,总结变化规律,每年至少提交两次数据分析专题报告(半年会商、年度会商),建议有条件的台站编写周会商报告和月会商报告。


六、 遇到突发地震,各县地震监测台站无法联系省市地震部门时,可通过中国地震信息网(http://www.csi.ac.cn)和中国地震台网速报(http://weibo.com/ceic)了解最新震情信息,以便及时做出有效应对。

2014年5月27日



附件:

台站工作日志


日期

年 月 日

星期

天气状况


测项

气压均值
(/hPa)

观测室温(

湿 度
(%)

室外气温

降水量
(mm)

气象要素

08h






12h





16h





20h





均值













仪器类型1:

仪器类型2:

仪器类型3:

仪器类型4:

电源、避雷、计算机:

观测
环境
情况








数据报送:

异常核实:

震情(含速报):

地震应急:

安全保卫:

科普宣传:

环境卫生:

上级交办任务:

人员变动:

来访情况:

其它:





周会商:

月会商:

半年会商:

年度会商:


值班: 复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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