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合肥市地震局
发文日期2014年04月1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合震〔2014〕16号
施行日期2014年04月11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机关各处室、地震监测中心(地震工程研究中心):
为贯彻《中共合肥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合发〔2014〕1号)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正风肃纪、为民服务、除弊去垢、固本强基"四个专项行动第一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合群组发〔2014〕19号)关于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经局务会研究,现就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正风肃纪通知如下:
一、 聚焦反对“四风",强化制度约束
坚决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具体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遵守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公务接待、公务车辆使用和会议活动中的不规范现象,坚决反对奢侈浪费和“三公"经费管理不严等行为,持续以严的纪律和严的措施促进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二、 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正风肃纪
一要严明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做到“在岗在状态"。即日起,对机关所有办公电脑进行全面核查,由使用人自行卸载本人办公电脑上下载的炒股、游戏、网络购物等与办公无关的软件,不得在用于联系工作的QQ群内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
二要加强效能建设。严格遵守上下班考勤,请销假等机关管理制度,纠正上下班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无故缺勤等现象。着力解决心浮气躁、玩心重等问题。坚决反对出勤不出力的“懒政行为",切实纠正工作中的庸懒散拖、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等现象。
三、 强化纪律监督,落实跟踪问责
局领导班子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负责贯彻落实作风建设制度和财经纪律。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监督分管处室、中心贯彻执行工作纪律情况。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负责管理本部门日常工作制度执行,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重大问题要立即向分管局领导汇报,报经局务会研究处理。
建立平时工作表现台账管理制度。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当事人,一经发现,记入本人平时工作表现台账,并由分管领导对其予以诫勉谈话。一年内违反工作纪律超过三次的,当年年度考核不予评定等次。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