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合肥市地震局
发文日期2012年11月17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合震〔2012〕65号
施行日期2012年11月17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机关各处室、监测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档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机关和监测中心的档案管理整体水平,更好地适应并促进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档案工作的组织保障
1、在成立由局领导为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和档案管理部门领导的岗位职责,实行档案管理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2、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档案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的基础上,各处室和监测中心要选定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本部门的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档案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不足部分在日常公用经费中解决,以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4、档案工作列入局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档案工作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由局办公室牵头集中,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解决。
5、成立局机关综合档案室,对机关文书、会计、业务和科技(专题)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 加强建设,进一步提升档案业务工作水平
1、加强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硬件设施,在监测中心配备符合标准的档案库房、配置档案管理和利用需要的复印机、数码相机、光盘刻录机、打印机等设施设备;加强档案软件系统和网络系统建设等。本着满足现阶段需要并适当超前的原则,充分估算所需档案存储数据容量、数据操作强度和网络访问量,在选用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和建立网络架构时,适当为今后设备扩充、系统升级和网络扩建留有一定余地。
2、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健全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具体包括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管理办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办法;档案分类方案和档案归档整理工作流程等。
3、档案业务学习培训列入每季度党组带机关学习计划,每年安排1-2名档案专兼职人员参加省市档案业务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水平。
4、建立符合标准的档案目录数据库和归档电子文件数据库,集中存储并管理档案数据信息。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数据的安全工作,包括数据入库,数据修改,数据备份,数据删除等。
三、 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局办公室要结合年度档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对各处室、中心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并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督查。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