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合肥市地震局
发文日期2017年06月12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合震〔2017〕39号
施行日期2017年06月12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地震局:
2017年6月7日,合肥市地震局收到巢湖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拟同意对皖14井建筑物拆除的报告》(巢科震字〔2017〕27号),皖14井地震观测点目前位于合肥市巢湖市,隶属省地震局台网统一管理。合肥市地震局高度重视此事,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 请省地震局批示是否同意皖维公司拆除巢湖皖14井地震观测点建筑物,但仍保留皖14井观测点。
2、 请省地震局确定重新建设巢湖皖14井地震观测点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建筑格式等方案,确定建设单位和经费渠道。
3、 在拆除前和重建后,请省地震局安排专家到现场参与指导,对现有地震监测设备进行保护。
特此报告!
附件1、《关于拟同意对皖14井建筑物拆除的报告》(略)
2、《关于拆除皖维公司群众地震测报点建筑物的请示》(略)
合肥市地震局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