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发文字号】 合节水[2009]6号
【发布日期】 2009.04.27 【实施日期】 2009.04.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水政监察
合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合节水[2009]6号)
各计划用水户:
今年5月10日至16日,是2009年“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其主题是“加强节水减排,促进科学发展”。根据建设部“建办城函[2009]352号”文件和市政府批准的《合肥市开展2009年“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总体要求,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节约用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抓住节水宣传周的有利时机,紧紧围绕主题,大张旗鼓地开展节水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单位内部的网络、有线电视、广播、黑板报等宣传设施,开展节水宣传,营造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影响和带动广大职工及每个家庭树立节水观念,使节水成为一种自觉行动。有条件的单位,可在单位附近或市区主要街道路段拉横幅,挂标语,放宣传气球、彩虹门,烘托宣传气氛。大专院校和中、小学,要在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节水教育,及早培养他们树立节水观念,为节水事业长远发展奠定扎实的社会基础。
二、加强节水减排,促进科学发展。要紧紧围绕节水宣传周主题,加大节水工作力度。工业企业要积极采用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现有节水设施要保证正常运行。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节水法律、法规的要求,实行节水“三同时”,即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要加强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工业生产、景观水体、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建筑施工、机动车清洗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同时,各单位应积极开展雨水的收集利用工作。
三、大力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生活小区活动。各企业、单位要抓住节水宣传周的有利时机,积极组织职工学习创建活动的有关内容,进一步提高职工对创建工作的认识。要按照《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的要求,继续做好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各项工作。生活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按照市建委、市房地产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节水型生活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合建[2007]45号)要求,抓好节水创建和节水宣传工作。已获得节水型称号的企业、单位和生活小区,要巩固和发扬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四、普及使用节水型器具。宣传周期间,各企业、单位和生活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按照建设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要求,对节水器具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节水办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要及时进行整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要使用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的用水器具。
五、加强自来水管网的维护和改造,减少漏失。宣传周期间,各单位对内部供水管网进行全面的普查和检漏,并按照《合肥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好水量平衡测试工作。对申请增加用水计划的单位,继续实行先查漏,先堵漏,防止因漏水造成的用水计划不足问题。
六、宣传周期间,市节水办将对部分单位的宣传活动进行走访,并邀请新闻单位对节水工作和宣传活动开展好的单位及时做宣传报道;同时对浪费水的现象予以曝光。
七、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对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并于5月22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市节水办。
附件:2009年“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宣传口号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09年“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宣传口号
1、加强节水减排,促进科学发展
2、节水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
3、人水和谐,科学发展
4、科学用水,科技节水
5、推进节水减排,迎接建国60周年
6、加大再生水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7、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可持续发展
8、发展循环经济,倡导节约用水
9、推广节水器具,提高用水效益
10、惜水、爱水、节水,从我做起
11、绿色家园大家建,请您珍惜每一滴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