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合肥市数据资源局等
发文日期2023年11月01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合数〔2023〕94号
施行日期2023年11月01日
效力级别部门行政许可批复
市信息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疫情防控支撑系统初步设计方案评审的请示》(合信〔2023〕14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市政府审批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 为落实市政府对《关于解决疫情防控支撑系统相关费用的请示》(合数〔2022〕153号)的批示精神,原则同意疫情防控支撑系统立项;
二、 项目建设内容:一是优化升级中高风险地区来肥人员信息核查系统、全员核酸检测系统等2个系统的功能;二是新建合肥市聚集性活动管理系统、合肥市人员赋码转码系统、人员电子通行证系统、车辆电子通行证系统、重型货车入境防疫预警系统、两出人员居家监测管理系统、合运通货车登记系统等7个系统(因系统需紧急上线,只安排系统建设费用,不再安排监理、等保、软测费用)。
三、 项目投资估算484.35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立项获批后,请按《合肥市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推进项目建设。软件开发必须确保实现与国家重点支持的操作系统的适配。
此复。
合肥市数据资源局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