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 合财预编[2009]77号
【发布日期】 2009.04.24 【实施日期】 2009.04.2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预算管理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合财预编[2009]77号)
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编准、编实、编细部门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合肥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1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和财政改革目标,以支持“大建设”、促进“大发展”、实现“大跨越”为出发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社会事业倾斜,统筹安排政府财力,努力保障“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就业、科学、文化、公共卫生、生态和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重点支出需要。继续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完善预算决策和管理制度,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精细和透明,促使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201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增长、促发展原则。进一步整合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扩大政府公共投资,促进工业发展,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技术改造及服务业发展。
(二)优化结构、加强重点原则。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农村改革与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
(三)厉行节约原则。除法定支出和政策性支出按法定增长比例及有关政策标准审核安排外,从严进行审核安排,大力压缩日常工作经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四)综合预算科学精细原则。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各项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加强部门预算“基础数据精细化、定额管理标准化、监督监管透明化”的建设,科学有效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绩效评价原则。项目支出安排与资金使用效果相结合,对列入预算安排的大额支出项目跟踪进行绩效评价。
二、2010年市级部门预算的编制重点
(一)科学、合理编制基本支出预算
加强部门预算基础信息管理,结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信息数据库,严格审核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入库信息,夯实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基础;进一步规范人员经费供给政策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经费预算管理工作,努力提高人员支出保障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修订、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努力实现资源公平配置。
(二)深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改革,推进项目库建设
为健全部门预算编制体系,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效率,201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将实行项目库管理,项目支出预算的申报、评审、排序、评估、核对、批复、滚动、跟踪等环节整合到项目库软件系统中。同时继续完善项目支出预算评审论证制度,试编绩效预算,对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逐步附加绩效要求,对纳入绩效预算范围的单位和项目,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编制下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对单位项目支出申报实行限额控制,根据部门预算厉行节约的原则,下达项目申报实行控制数管理,经常性项目数额与去年持平,一次性项目不设控制数。
(三)加强非税收入收支管理,实行综合财政预算
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确保部门非税收入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严格非税收入安排支出的审核与管理,统一支出标准,促进部门间利用非税收入安排支出的公平;继续规范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自收自支单位预算编制工作;加大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基金安排支出的审核力度。
(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按照公共财政的支出方向,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消费性开支,重点向民生工程、科技创新、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切实保障重点建设、就业和社会保障、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文化、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支出需要,支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
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的管理。同时结合对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和资产动态的监管,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有效共享和利用资产管理数据,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三、201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内容
市本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的部门预算表格及有关规定,编制反映本部门、单位各项收入和支出的预算。对部门预算中的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含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预算,下同)实行不同的编制方法。
(一)收入预算的编制
部门预算收入主要包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各项非税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资金收入。部门、单位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年度收入预算。其中,部门(单位)组织的政府非税收入预算要按国家有关文件批准的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编列。收入预算的编制要积极稳妥,真实准确,要全面完整地反映部门所有收入,不得转移、隐瞒收入。
(二)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及定额公用支出。基本支出预算由市财政局根据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数据和有关财政供给定额直接编制,“一下”时各部门、单位进行核对、反馈。
(三)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部门和单位“十一五”规划及分年度实施计划,结合2010年工作计划安排,提出具体的项目、目标和实施计划,对申报的项目要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和评审,根据下达的项目预算限额和控制数,细化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社保基金收支预算的编列
政府性基金、社保基金收入预算按照现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名称)和国家规定征收标准,编制到具体的收入项目。政府性基金、社保基金支出预算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到“项”级功能科目和具体支出项目,并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的要求,细化具体经济内容。
(五)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
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市级政府采购目录据实编制。对列入市级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各部门、单位在“二上”时,必须按照要求的格式和口径据实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四、201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和时间安排
201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实行“二上二下”的程序
(一)4月25日前,启动2010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下发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数据。
(二)5月20日前,各部门将审核汇总的部门预算基础信息数据盘及有关说明报送财政局。
(三)5月初,将E财软件、项目库初始信息(经常性项目和项目控制数)下发预算单位。
(四)6月底前“一上”,各部门将审核汇总的部门预算、项目库及相关材料报送财政局。
(五)9月底以前,市财政局审核并下达各部门预算及项目支出预算“一下”控制指标。
(六)10月20日前“二上” ,各部门对市财政下达的基本支出预算进行核对,调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部门草案,并报送财政局。
(七)12月底前,财政局召开市级预算论证会议,将审核汇总后的市级预算(草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提交市人大财经工委审议。
(八)财政局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市级预算草案后30日内批复市级各部门预算。
五、编报要求
(一)按照统一步骤和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开展2010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市直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部门预算的编制摆上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统一下发的部门预算报表和规范的编制方法,分别编制部门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部门在上报预算基础信息时,对人员变化情况要做出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部门在“一上”项目支出预算时,申报的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不得超出规定的项目支出控制限额,特殊情况必须附说明材料。部门申报的项目支出要进行充分论证,切实细化预算项目,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汇总,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确保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及时、科学地完成。
(二)从严从紧编制201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用车、会议等一般性支出,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把有限的财力用到部门和单位急需的事业上,确保重点支出。
(三)认真开展项目清理工作。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开展项目清理工作,对清理后上报进入2010年项目库的项目,要合理测算项目支出明细预算,提高预算的准确度和精细度。
(四)严格遵守时间,按时完成201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工作是时间性非常强的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布置落实,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按时完成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各项工作。对2010年市本级部门预算中有关财政供给政策、具体预算编制软件、编制说明和报表格式,将另行布置下发。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