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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合肥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开展2009年度合肥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细则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8-09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市政质监[2009]26号
【发布日期】 2009.03.26 【实施日期】 2009.03.2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合肥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开展2009年度合肥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细则
(合市政质监[2009]26号)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市2009年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要以“安全生产年”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度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市建委《关于在建设系统开展2009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合建质安[2009]12号)、《关于开展2009年度合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合建质安[2009]22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及时对市政工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处理,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有效降低一般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确立“安全发展、安全建设”的理念,以开展“安全生产年”为主线,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极端重要性,维护“保增长、扩内需、促发展”大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明确目标和重点,转变作风,切实把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工作目标
  1、全年排查的各类隐患整改率97%以上,力争达到100%;
  2、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3、一般事故总量和工亡人数控制在市建委要求的年度控制指标范围内;
  4、强化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监理主体责任,转变思想观念,明晰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安全监理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
  5、通过排查,做到“治理一批,稳定一批,提高一批”。
  三、工作内容
  1、施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以及贯彻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农民工培训教育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3、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塔吊等)进场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检测检验和使用情况;
  4、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审核和实施落实情况;
  5、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等临时设施存在隐患的排查,临时活动房搭设及验收使用情况;
  6、施工临时用电验收及使用情况(包括施工现场设施设备和生活办公区的用电安全);
  7、施工现场消防隐患的排查,突出装修装饰工程施工现场消防隐患的排查,落实总包、分包单位的消防职责,消除管理盲点。
  四、工作重点
  1、重点工程(大建设市政重点工程);
  2、重点部位:临边洞口、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施工起重机械、塔吊、施工用电等。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强化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切实把工作抓细、抓实。要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凡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疏漏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各相关单位要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克服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建设,提高隐患登记、整改、销案等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我站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并严格实行“销案”,确保所有隐患都能整改到位。
  3、严格执法,确保实效。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企业自查整改为主,各市政施工、监理企业对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要积极探索“企业安全生产ABC管理”模式,列出一批重点监管企业、重点监管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尤其对曾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隐患排查零报告”的企业、日常监管中被处罚的企业和项目,进行跟踪督查。对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以及整改不合格的,要坚决予以停工整顿,逾期未改的,要依法予以严惩。
  六、监督检查
  1、各施工、监理单位要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制度的规定,对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交底,交底内容要有书面记录,并经建设单位代表、项目经理、总监签字,报我站相关监督人员。以后每周五前由监理单位负责将各项目一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书面报我站项目监督人员。同时,每个月由各施工、监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带队组织对所有施工(监理)的项目工程进行一次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立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对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项目排查率要达100%,每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须闭合,且检查记录签字手续齐全。起重设备要做到“三不开”:不检测(合格)不开,每天不试(车)不开,超载不开。重大危险源在工作时间内要由专职安全员和监理员实行旁站式监控。
  2、我站将采取随机抽查、“飞行检查”和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各相关责任主体及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工作成效及对上次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开展此项工作、重大隐患未整改、同类隐患重复出现、排查治理工作效果差的,将通报批评并对施工、监理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七、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2009年3月至4月底,施工、监理企业自查整改为主;
  第二阶段:2009年5月至6月底,我站组织开展督查并督促施工、监理企业进一步整改;
  第三阶段:2009年7月至8月底,市建委质量安全处组织开展抽查和重点督促整改;
  第四阶段:2009年8月至11月底,市建委对市政工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验收。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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