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22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废止挪用公款罪数额认定标准及调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认定标准文件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1-20   阅读:

发文机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文日期2022年01月1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鄂高法〔2022〕5号

施行日期2022年01月18日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武汉铁路运输中基层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二十条规定,以及我省贫困县(市)在全国脱贫攻坚战中已全部脱贫的实际情况,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一、 废止本院发布的《关于确定我省挪用公款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鄂高法发〔1999〕6号)。


二、 废止本院发布的《关于确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鄂高法发〔2013〕2号)第一条、第二条中涉及贫困县(市)的数额认定标准部分;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继续执行。

2022年1月18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