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办[2009]9号
【发布日期】 2009.03.19 【实施日期】 2009.03.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消防管理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政办〔200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三月十九日
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安全发展氛围,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初步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完善市场准入机制,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加强安全监管组织、安全监管装备、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五大保障能力”建设,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加强安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升安监队伍整体素质。
全市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08年下降2.5%;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控制在6起以内;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增强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
1.开展普及性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主题,以第8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合肥市第二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群众性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各相关部门结合本行业特点,通过编发宣传手册、发放宣传卡片、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弘扬先进典型,剖析事故案例,普及生产、生活、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知识,进一步提升公众的安全生产法制、责任、事故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全力营造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2.构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平台。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创新宣传方式,做到报纸上常见文字、电台上常有声音、电视上常有图像、网络上常有信息。
3.推进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开展企业零事故活动、安全社区创建活动、中小学校开设公共安全知识课程等形式,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指导企业确立安全目标,树立安全形象,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4.加强行政领导干部安全培训。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纳入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2009年,举办2期县区(开发区)、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
5.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初步建立全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探索安全培训集约化模式,加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农民工安全技能等专项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2009年底,全市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率达到50%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6.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快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继续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各级“打非”工作责任制,严厉打击以下6类非法违法行为:一是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的;二是依法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的;三是矿山企业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等严重违法的;四是瞒报事故的;五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六是违反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2.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大安全生产现场执法力度,在试点的基础上,实施和规范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率、效能。
3.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机制,健全企业安全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安全资格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安全评价、许可制度,淘汰安全条件差、管理薄弱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管理。
4.强化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加强“中博会”、建国60周年庆典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监管,确保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5.严格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严厉查处违法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加大对事故瞒报、逃匿行为的惩治力度,坚决杜绝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等违法行为。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加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整治力度,坚决关闭18门以下轮窑厂、年产10万吨以下小采石场,推进采石场规模化、机械化开采,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停止审批“141”城市发展规划布局内的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对许可证到期的不予延期换证。继续深化尾矿库安全综合整治,加大投入,尽快完成危库、险库和病库的整治任务。
2.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制定、落实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推动化工生产企业进园区、经营企业进市场,加强对储存企业的监控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推进现有涉危装置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关闭工艺落后、设备设施简陋、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快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化工企业的关停、转产和搬迁。
3.深化烟花爆竹安全整治。进一步落实县区(开发区)、乡镇(街道)打击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责任。加强批发企业仓储管理,严格零售网点审批管理,强化道路运输许可管理。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改善技术装备手段,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4.深化建设施工安全整治。加强施工企业资质资信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承包、分包行为。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安装拆卸备案、使用登记“三项制度”;深入开展建筑拆除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拆除施工市场准入条件;继续深化防高坠、防坍塌、防触电、防机械伤害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突出重点工程、重点企业、重点部位,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家论证制度,确保施工技术方案科学合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安全施工样板工程”创建活动;探索建立委托执法等有效机制,切实加强农村建筑市场安全监管。
5.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构筑交通安全社会化宣传教育网络,完善预防交通事故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全力遏制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扎实开展集中打击“黑车”等非法运营专项治理行动,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继续实施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为主要内容的“安保工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等活动为载体,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建立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评估制度,推进行车记录仪和GPS监控平台建设。
6.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贯彻《消防法》,建立健全联合检查、隐患移交、信息通报等消防安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以及“皖春平和”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深入排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加大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
7.深化水上交通安全整治。继续抓好渡口渡船和防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航运企业、港口企业、水运施工企业、水运船舶和桥梁的安全隐患。
8.开展职业卫生安全整治。建立健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完善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制度;启动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制度,以矿山、建材、化工、轻工、机械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指导、督促企业改善作业环境,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
9.深化其他领域安全整治。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农机、冶金、民爆器材、特种设备、旅游、园林、电力、学校、地方铁路和平交道口等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着力探索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1.加强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出台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意见和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制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规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做好合肥市商业零售单位安全生产规定、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生产规定、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责任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法人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等法规、规章的出台准备工作,完善我市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体系。
2.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控制责任,将工作目标和量化指标相结合,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预警和通报制度,严格考核制度,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到位。
3.建立企业分类管理机制。在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爆和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等领域,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综合考评试点,将评定结果(分为A、B、C三个类别)作为企业评先创优、享受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政策和获取银行授信等依据。按照“巩固A类、提升B类、整治C类”的原则,实行差别化、动态化管理。
4.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持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定期通报、整改销号等制度,完善分级监控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制,构建企业内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工作机制。继续开展“隐患集中排查月”活动,确保一般隐患整治率达95%以上,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达80%以上。
5.完善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继续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工作,完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建立分级监控机制,完成全市重大危险源等级认定工作;督促重大危险源单位实行定期检测、评估制度,规范运行档案,设立警示标志,落实监控措施。
6.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强化安监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完善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综合、重点、专项督查以及逐月调度等工作机制。
7.完成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课题研究。依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结合合肥实际,探索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五)着力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推动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加强安全监管组织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巩固安全生产协理员队伍,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监管组织保障能力。
2.加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能力建设。加大各级对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公共安全基础建设、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和重大隐患治理等方面的投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政策,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改造等资金投入。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装备能力建设。
3.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全面开展预案评估、审查和修订工作,分级建立预案数据库。加强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建筑施工和非煤矿山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认真开展预案演练活动,市级综合演练不少于4次,县区不少于2次,重点行业和高危企业不少于1次。
4.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设。依法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施安全生产奖惩、激励机制和安全绩效工资制,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零事故”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实施风险识别、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抢险能力。严格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设备、操作、管理等安全隐患,切实做到全员参与、超前管理、系统防范。
5.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达标创建工作考核激励机制,推动工业、商贸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全面开展化工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确保2010年底前,化工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选择肥东县、肥西县部分企业进行试点,分类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
6.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制度建设。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要求,建立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安全监管基本制度和基础台账。2009年,城区90%的乡镇(街道)、农村40%的乡镇(园区)实现安全监管规范化;城区80%的社区(村)、农村30%的村(居)实现安全监管制度化。
7.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金安”工程,到2009年底,基本建成市与县区(开发区)及部分重点企业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信息资源专网。加快推进中央数据库和应用系统、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信息平台、全市重大危险源监管与应急救援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六)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安监人员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把握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不断提高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加大安监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和事故调查处理能力。
2.发挥先进模范示范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树立标兵旗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引导安监干部学习英模、弘扬先进,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强化忧患、实干、执行、自律“四个意识”,养成勤勉敬业、求真务实、雷厉风行、廉洁奉献“四种作风”,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