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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合肥市建设委员会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开展安全生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8-12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建质安[2009]18号
【发布日期】 2009.03.05 【实施日期】 2009.03.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合建质安[2009]18号)

各县区(开发区)建设(建管、建发)局,各级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两会”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电[2009]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09]130号)和安徽省建设厅《转发关于做好“两会”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和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皖建安明电[2009]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2月份以来,我市连续发生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全市建设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为确保我市建设系统在“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面部署本地辖区“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工程建设各参建主体的责任,认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建设厅以及市政府安委办有关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部署和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建设施工安全大检查。此次检查,采取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自查、各级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全面排查的方式进行。从3月中旬起,市建委将对部分县区(开发区)开展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调研督查。
  二、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监管。各县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认真研究当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建设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重点抓好对燃气、供水、供热、公共交通等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特别要继续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塔吊、施工升降机、电梯井、洞口等重大危险源进行隐患排查和监控,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认真抓好春节后复工项目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严格值守,强化防范。“两会”期间,各县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并按程序、按时如实上报。市建委“两会”期间值班电话和传真:2692778。

  二OO九年三月五日

  附件1: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做好“两会”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和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略)
  附件2:关于做好“两会”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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