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9.03.03
【实施日期】 2009.03.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农民工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企业建立农民工维权服务管理机构的通知
在肥各建筑业企业:
为规范建筑业企业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行为,加强农民工素质教育,改善农民工居住环境,完善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工作长效机制,建立高效的农民工维权服务管理体系,按照“机构落实、责任明确、人员到位”的要求,现就建筑业企业建立内部农民工维权服务管理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肥各建筑业企业须应在本企业农民工投诉受理“窗口”即三级“窗口”的基础上,设立农民工维权服务管理机构(具体名称由各企业自行确定),主要负责企业及所属项目部农民工维权相关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对各项目部劳动用工进行监管;监督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受理和处理农民工工资问题投诉;管理农民工业余学校,指导农民工教育;指导各项目部做好农民工生活区的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退还事宜等。
三、农民工维权服务管理机构作为企业内部常设机构,应综合各项职能,形成企业农民工维权管理体系,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四、各建筑业企业将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和联系方式于3月13日前报合肥市建筑事务管理处队伍管理科。
联系人:蒋 德、联系电话:0551-2838014、2838016
电子邮箱:33881746@qq.com
联系地址:霍邱路182号411室
附:农民工维权服务管理机构情况表
二OO九年三月三日
农民工维权服务管理机构情况表
企业名称: (章) 法定代表人:
管理机构名称
企业分管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机构负责人
联系电话
日常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室
办公室
手机
手机
注:1、企业报送纸介质表格同时,一并报送电子档,邮箱:33881746@qq.com。
2、外地进肥企业加盖分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