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司许可〔2024〕421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滨阳律师事务所:
你所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滨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邹超变更为许鲁。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11月14日
抄送:淮南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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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司许可〔2024〕421号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日期:2024-11-29 阅读:次
皖司许可〔2024〕421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滨阳律师事务所: 你所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滨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邹超变更为许鲁。 安徽省司法厅 2024年11月14日 抄送:淮南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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