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安办[2009]9号
【发布日期】 2009.03.01 【实施日期】 2009.03.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公安综合规定
合肥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两会”和中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合安办〔200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全国“两会”即将召开,第四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也将于四月下旬在合肥召开。为确保全国“两会”和中博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全国“两会”和中博会的顺利召开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和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两会”和中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把做好“两会”和中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加大力度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坚持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做好“两会”和中博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力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加大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法,严肃查处非法运输、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农用车非法载客上路等行为,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继续加强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认真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违法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防止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要继续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关闭或转产企业存留的药料、成品、半成品要妥善处置,严防各类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事故的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建设施工安全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合安办〔2009〕8号)要求,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责任。要认真组织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六、严把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产验收关。要按照安全许可和安全规程的要求,制定严格的验收标准,加强对露天矿山的边坡,尾矿库的坝体、排洪设施等重要部位的检查,确保验收质量。对验收不合格的,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对擅自恢复生产的,要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从重处罚;对验收走过场、降低标准,导致不合格矿山复产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做好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加大对商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等场所消防隐患的检查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责令停业整顿。要加强对各种大型群众集会等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举办单位认真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严防踩踏、火灾和爆炸等事故的发生。要做好其它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应急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八、要继续做好各类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市政府安委办《关于开展2009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合安办〔2009〕6号)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各类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排查治理工作。对确定为重特大事故隐患的,要进行分级挂牌督办。对重大危险源要建立档案,实施严密监控。
九、要加强值班职守工作,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全国“两会”和中博会期间,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险情或安全生产事故,要妥善处置,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救援,并及时上报。
二○○九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