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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金融促进经济发展有关文件的实施意见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8-17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政办[2009]5号
【发布日期】 2009.02.13 【实施日期】 2009.02.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银行综合规定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金融促进经济发展有关文件的实施意见
(合政办〔200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认真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皖政办〔2009〕5号)和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安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08〕65号)。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8〕12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08〕65号、〔2009〕5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争取更多金融资源支持

  (一)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内需,优化结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全市金融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充分发挥财政间歇资金与银行信贷资源的相互支持优势,鼓励金融机构用足用活货币政策。在2008年新增贷款总量551.5亿元、占全省增量45.6%的基础上,争取2009年新增贷款不低于600亿元、占全省增量的比例不低于46%。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市政府牵头,市金融办具体负责,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市发改委、经委、财政局、规划局、国土等相关部门,以及各金融机构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突出信贷投放重点,加大对我市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拓渠道、扩领域、降成本,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三)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加强宣传和政策引导,深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试点工作,鼓励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拓展支农领域,创新支农金融工具。

  (四)完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对各项贷款增量及增长率以及中小企业、涉农贷款增幅较高,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和个人,加大奖励力度。

  (五)创新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充分发挥银行资产管理优势,积极推动应收账款、股权质押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拓宽融资渠道,增加金融机构利润来源。

  (六)鼓励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吸纳股权投资,拓展融资渠道,改善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政策,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强与国内外创业投资机构交流合作,吸引社会资金,促进我市创业企业改进管理,加快发展。

  (七)协调金融及担保机构共担风险,降低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对发放中小企业贷款情况较好的机构,尤其对灵活运用信贷政策,优惠担保物折扣率、降低贷款利率、合理简化担保贷款程序、丰富担保物品种、提高对有市场前景企业风险容忍度、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服务机构的,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给予贷款贴息、风险补偿、担保奖励、担保费补贴等倾斜政策。积极帮助企业扩大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方式。

  (八)积极争取中央、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通过注入资本金、充实风险补偿资金等手段,增强地方信用担保机构的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九)依托经营效益与信用记录良好、现金流稳定充裕的大型核心企业,对其在合肥市的上游供应商进一步加大指导和推介力度,发挥核心企业和供应链的担保优势,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上游供应商的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办基于对核心企业的应收帐款融资业务,满足资金需求,加快企业发展。

  (十)整合、筛选优质企业和项目,加强辅导,充分利用发债主体的平台和资信优势,积极发展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优先安排与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的债券发行。稳步发展中小企业集合信托债,总结经验,逐步扩大规模,惠及更多中小企业。

  (十一)充分利用国家鼓励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有利时机,积极探索我市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争取社会资金投入,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促进房地产行业可持续发展。

  (十二)鼓励住房消费。从降低首付比例、完善户籍政策、入学政策、公积金管理政策等入手,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外地人员和居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性普通住房。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城中村改造的信贷支持。

  (十三)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增加政府保费补贴比例,规范理赔程序,进一步提高投保率,增加投保品种。比照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有关做法,积极争取上级保费补贴,并予以配套,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三农”保险。

  (十四)积极探索政策性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发挥协会和林业大户的担保优势,根据林业生产的季节特点,积极探索林权质押贷款业务。

  (十五)做好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的争取和管理工作,支持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复员军人等开展创业和再就业,促进全民创业。

  (十六)积极引导具有丰富汽车金融管理经验或专业管理团队的出资人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科学设定风险指标,拓宽融资渠道,提供以“促进汽车销售与购买”为核心的金融服务。

  (十七)设立专项扶持资金,规范申报条件,加大资助和辅导力度,推动成长型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通过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募股(IPO)扩大融资规模,促进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

  三、促协调、提效能、创环境,推进全市经济金融快速发展

  (十八)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及时兑现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争取国内外金融机构来肥设立分支机构。

  (十九)鼓励银行进一步提高效能,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对企业申请贷款需要的各种证照和手续,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简化流程,加快审批,满足企业贷款需求。

  (二十)继续加强“信用合肥”建设,完善联合征信系统建设,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及时兑现各项政策,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加强与人民银行、银行监管部门沟通和协调,逐步向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开放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管理系统,配合监管部门开展银行信贷政策效果评估,引导银行信贷投向。

  (二十一)建立金融运行形势分析例会制度,加强分析和研究,把握金融形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研究应对金融难点和热点问题的政策措施。

  (二十二)适时召开银企对接会,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搭建交流对接平台,推动政、银、企合作,实现共赢。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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