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合建质安[2009]4号
【发布日期】 2009.01.09 【实施日期】 2009.01.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公安综合规定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合建质安[2009]4号)
各县区建设(建管、建发)局、各级工程监督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建安明电〔2009〕1号)精神,为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我市建设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监管。2008年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总体保持基本稳定,但一些施工现场仍存在不少隐患,特别是进入冬季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期后,建设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单位要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监管,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强化隐患整改。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督查。一要全面排查在建施工工地冬季施工安全及防火、防冻、防滑、防中毒措施落实情况,不留死角。二要重点突出,强化对地下暗挖工程、深沟槽深基坑、高大模板及支撑系统、高空作业及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三要边查边改,注重实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坚决杜绝走过场和应付现象,切实把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到责任人。对重大隐患,要逐个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务必按要求抓紧督促整改销案。四要抓好供水、供热、公交、燃气安全,确保城市生命线的安全运营。
三、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和应急值守工作。要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全力做好各类低温雨雪灾害可能造成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以及市政设施破坏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快报工作,保证信息畅通。要建立健全有效防范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和发展趋势,快速妥善有效应对处置。
四、各县、区建设(建管、建发)局、各级工程监督机构、有关单位于元月17日前将省厅和我委部署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春节值班表同时报市建委质量安全处。
联系电话:2672242 电子信箱:zlaqc508@126.com
二00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