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24年12月2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皖政秘〔2024〕258号
施行日期2024年12月24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关于亳州至蒙城高速公路谯城(立德)至涡阳(标里)段设站收费经营的请示》(皖交路〔2024〕173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亳州至蒙城高速公路谯城(立德)至涡阳(标里)段设站收费,由安徽通达利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全线设1个匝道收费站,站名为“亳州机场收费站”(位于K4+860.25m处)。
二、 收费经营期限暂定5年,自收费之日起计算。收费标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的通知》(皖交路〔2019〕144号)、《关于我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20〕16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免费范围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清理规范我省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交路〔2019〕134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 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收费站设置公告牌,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批准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和监督电话等。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