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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合肥市畜牧水产局关于下发《元旦、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8-26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畜牧水产局 【发文字号】 合畜水[2008]155号
【发布日期】 2008.12.20 【实施日期】 2008.12.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水产品

合肥市畜牧水产局关于下发《元旦、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畜水[2008]155号)

各县区养殖业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
  200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消除畜产品安全隐患,确保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市民消费安全,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局决定开展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现将《元旦、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全面完成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任务。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元旦、春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巩固和扩大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果,保障广大市民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畜产品消费安全,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依据《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内容与工作目标
  根据节日期间畜产品消费特点,以生猪、牛、羊和家禽等肉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养殖、屠宰、经营、外来报验、消费等为重点环节,以各类养殖场、养殖基地、屠宰厂、肉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专卖店为重点区域,分别开展牛、羊肉报验、生猪及其产品屠宰报验、养殖业投入品及“瘦肉精”等违禁药品集中整治活动。
  力争两节期间全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合格率达100%,畜产品上市经营持证率达100%,外来畜产品报验率达100%,畜产品“瘦肉精”检出率为零,畜水产品药残平均合格率达95%以上。确保“病害肉”、“注水肉”、“私宰肉”等各类问题肉不上市,确保全市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时间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从2008年12月15日至2009年1月25日,为期40天,共分三个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具体实施阶段(2008年12月21日至2009年1月20日)、总结提高阶段(2009年1月21日至1月25日)。
  三、主要任务
  (一)牛、羊肉报验集中整治活动
  一是进一步规范牛、羊肉报验程序、完善报验方法、规范报验行为、改进报验设备,提高报验水平,实施动态监管,严把外来牛、羊肉入市关。二是围绕“注水牛肉”不反弹的目标,坚持报验的程序和标准不变,强化与质监、工商部门的综合执法监督,依法重点查处注水、逃验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继续推行牛、羊肉报验代码制度,定期公布水份超标牛、羊肉无害化处理记录。四是进一步加大新闻宣传曝光力度,全面提高进肥外来牛羊肉质量安全水平。
  (二)生猪屠宰检疫及外来冷鲜猪肉报验集中整治活动
  一是进一步强化屠宰企业的监管力度,依法规范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经营行为,严格落实查证验物、待宰和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制度。二是与生猪屠宰企业签订质量安全责任状,推行屠宰大户质量承诺制。三是继续执行外来生猪产品“双证”报验制度,重点查处销售“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或兽药残留超标畜产品的违法行为。四是进一步规范检疫行为,严格出证条件,实行同步检疫,推行检疫承诺制,确保检疫质量。五是集中力量查处和打击加工病害、死因不明及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堵塞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漏洞。
  (三)“瘦肉精”等违禁药品集中整治活动
  一是扩大养殖环节“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测频率和范围,各县区要对养殖环节使用的饲料、兽药进行集中全面排查。二是在屠宰环节,关口前移,进一步扩大生猪宰前尿样快速检测覆盖面,实行“先行排查、送检定性、违禁查处”,严把屠宰关。三是严厉打击,推行产地禁入制度,对检测含有“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取消生猪调出地的调运资格,实行封杀。
  (四)兽药饲料等投入品集中整治活动
  一是检查饲料生产企业和规模养殖场户自设饲料加工点,查看生产记录、饲料产品配方、饲料添加物(包括兽药、药物饲料添加剂等)库房及出入台帐。二是检查动物养殖场户,查看自备兽药、用药记录和休药期记录,规范养殖用药活动。三是检查兽药经营单位,查看库房、兽药进出台帐、进货渠道、销售记录,规范兽药经营活动。四是检查动物诊疗机构,查看兽药库房、兽医处方、进出台帐、进货渠道、规范诊疗用药活动。
  四、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三县养殖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畜产品安全负责,参照本方案,制定实施细则,加强监管。城区畜产品集中整治活动由市局牵头,各区养殖业主管部门配合,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动物卫生防疫监督所、市动物卫生监察支队具体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三鹿奶粉等食品安全事件的教训,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政为民的高度,高度重视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按照市局的统一要求,相互支持,积极配合,把集中整治活动切实抓紧抓好。要把各项主要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责任明确到人,层层抓落实,推动集中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强化协作,及时沟通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县联动、市区联合”的工作原则,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监管作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块把守、密切合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活动深入推进。整治活动开展期间,每周五上午11时前,各单位要将整治工作动态上报至市局办公室,2008年1月24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市局将对此次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活动进行督查。
  (三)加强值班,密切监控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保持通讯通畅。对群众关于畜产品安全的举报要及时进行处理。要对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实行“首问负责制”,对突发的质量安全事件要按照《合肥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实施方案》要求,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在最快时间和最小范围内予以控制。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通过多种形式,加大畜产品安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畜产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消费意识。大力倡导畜产品企业诚信经营,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曝光,营造人人参与、个个监督畜产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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