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08年)合肥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合肥市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支队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8-28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教策[2008]288号
【发布日期】 2008.12.15 【实施日期】 2008.12.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公安综合规定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合肥市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支队的通知
(教策〔2008〕288号)

各市属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防控能力,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及周边的安全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成立市教育局突发事件应急支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在市教育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协调应对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协助公安机关维护学校及周边的安全与稳定。

  二、工作要求

  应急支队队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服从统一指挥;根据要求,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赶到指定地点,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对工作。

  三、人员组成

  在自愿的基础上,经综合考虑,确定应急支队由以下人员组成:队长,朱迎友;副队长,张元华、徐庆生;成员:卜江华、马和跃,梁珍建、张玉亭、聂昆、吴搏、黄国保。

  法规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在征询有关学校主要负责人意见后,可对应急支队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