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查询 法规查询    合肥律师招聘    关于我们  
合肥律师门户网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离婚纠纷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劳动工伤 医疗事故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股权 经济合同 建设工程 征地拆迁 行政诉讼 刑民交叉 法律顾问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规查询 » 地方法规规章 » 正文
(2008年)合肥市园林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审批办法》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8-28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园林局 【发文字号】 合园[2008]191号
【发布日期】 2008.12.15 【实施日期】 2008.12.1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合肥市园林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审批办法》的通知
(合园[2008]191号)

肥东、肥西县园林局,长丰县建设局,各区园林局,高新区绿化办,经开区、新站区建发局,政务区综合管理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工作,强化企业资质管理,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和省建设厅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局机关处室职能调整和行政效能建设要求,我局制定了《合肥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审批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审批办法》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合肥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审批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工作,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6]122号)和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局机关处室职能调整和行政效能建设要求,现制定本办法。

  一、合肥市园林局负责对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其以下企业资质进行审批,报省建设厅备案;对申请一级、二级园林绿化资质的企业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省建设厅。

  二、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审批实行限时办理,办理时限为25个工作日。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自园林局收到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需要申请人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整改或补充的,三日内告知申请人整改或补充材料,受理之日为收到整改或补充材料之日。

  三、申请核定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其以下资质的企业,需报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申请表所填内容须为打印件,并附EXCEL电子版)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二套及申请材料的原件。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

  1.申请报告;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验资证明和企业章程;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地税、国税复印件);
  5.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升级企业提供);
  6.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保的证明单;
  7.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
  8.中级以上技术工人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9.企业办公场所和苗圃生产培育基地证明;
  10、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书、决算、获奖证明等复印件);
  四、企业的申请材料应当齐全,手续完备,装订成册。出现材料不全、申请表填报不规范、盖章或印鉴不全等情况的,不予受理。
  五、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其以下资质企业的审批
  1.成立局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人员由办公室、绿化处、园林处、总工室、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局绿化处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查、核验后,将核查意见上报局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查小组审查。

  3.经局审查小组审核通过的单位上报局长办公会批准。局绿化处根据局长办公会决定核发办理资质证书,并报省建设厅备案。

  4.新申办企业根据《城市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审查合格的,颁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试行证书》。

  六、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二级企业审批

  1.申请一、二级园林绿化资质的企业,必须符合升级条件和要求,申请转报时限为15个工作日。

  2.局绿化处对企业升级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初审意见经局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批小组研究同意后,由市园林局行文与申报材料一并上报省建设厅审批。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免责声明
相关阅读
  合肥律师推荐  
苏义飞律师
专长: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电话:(微信) 15855187095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最新文章  
  人气排名  
诉讼费用 | 诚聘英才 | 法律声明 | 投诉建议 | 关于我们
地址:合肥庐阳区东怡金融广场金亚太律所 电话:15855187095 QQ:314409254
信箱:314409254@qq.com 皖ICP备120017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