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合价商[2008]469号
【发布日期】 2008.12.10 【实施日期】 2008.12.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环保综合规定
合肥市关于印发《合肥市物价局“清洁家园、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价商[2008]469号 合肥市物价局)
本局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小岗村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广泛开展“清洁家园、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的决定,制定《合肥市物价局“清洁家园 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
合肥市物价局 “清洁家园 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小岗村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清洁家园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的决定,切实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加强农村价格和收费管理,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市委办公厅合办[2008]6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十六字方针,紧紧围绕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清洁家园 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为切入点,以“六清理 三绿化”为目标,通过我局的工作指导和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进一步促进花园村文明乡村建设,努力营造环境优美、庭院整洁、道路绿化、长效管理社会主义新农村景象。
二、工作目标
1、深入实地调研,与花园村共商“清洁家园 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2、成立市物价局文明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3、局机关党总支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去花园村参加义务植树和卫生大扫除活动;
4、指导花园村建设部分卫生设施和新农村价费公示栏,提供部分绿化所需的花草苗木;
5、指导花园村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11月30日前)
传达学习市委关于《合肥市“清洁家园 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文明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市直部门结对包联行政村开展“清洁家园、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的通知》;做好本单位宣传、动员发动工作,深入包联村,开展工作调研;成立市物价局文明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包联承办部门,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8年12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推进“清洁家园 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各项任务的落实。指导花园村全面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局机关党总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在十二月上旬和下旬去花园村参加义务植树和卫生大扫除活动;指导花园村建设垃圾池七个,配备垃圾清运车二个,新农村价费公示栏二个,提供部分绿化所需的花草苗木。
(三)检查考核阶段(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20日)
及时掌握花园村千村百日行动推进情况,保持信息畅通和与镇村工作联动,督促花园村按工作方案和责任区分逐条对照落实,力争在全市检查验收中取得好的名次。
四、几点措施
(一)深入宣传发动 营造环境氛围
局领导小组要积极指导花园村抓好“清洁家园 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的宣传策划工作,在花园村召开村民队长、党员动员大会的基础上,利用村广播站、致全市广大农民一封信、宣传条幅和墙体标语等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发动;做到村民皆知、全民行动,营造人人参与整治乡村环境卫生的良好氛围,推进千村百日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积极参与行动 推进工作落实
在“清洁家园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中,局主要领导每个月至少要到所包联的行政村1次,全面了解包联村工作情况,及时给予工作指导和帮助。局机关党总支将动员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此次行动,利用双休日或党团活动日,在十二月上旬和下旬安排二次行动,参加义务植树和卫生大扫除活动。努力实现“村容整洁”,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
(三)巩固包联成果 建立长效机制
“清洁家园 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将重点围绕整治乡村环境卫生,开展冬季植树活动,全面净化、绿化村容环境。通过全市统一部署,统一行动,集中开展“六清理 三绿化”整治活动,要不断巩固千村百日行动成果,指导花园村建立清洁绿化长效机制,迅速改变农村庭院、村庄、集镇脏、乱、差的面貌,通过结对帮扶工作,尽快实现花园村卫生状况明显改观、村容形象明显提升、人居质量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