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教策[2008]272号
【发布日期】 2008.12.03 【实施日期】 2008.12.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教育综合规定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两节”、“两会”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教策〔2008〕272号)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属学校,高校附中,有关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综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两节”、“两会”及寒假期间我市教育系统社会治安防控及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根据市综治委《关于“两节”“两会”期间社会治安防控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合综治委〔2008〕28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系统社会治安防控专项整治行动
为全面整治我市当前社会治安中的突出问题,合肥市委决定年底及“两节”、“两会”期间,在全市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今年12月开始到明年2月下旬结束。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社会治安防控专项整治行动,在单位进行动员部署,积极主动配合当地乡镇、街道、社居委及相关部门开展的统一行动,深入分析校园及周边的治安形势和问题,重点要做好校园防盗、学生伤害事故的预防工作。要将排查出的校园及周边治安问题等安全隐患即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校园网、黑板报等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综治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形成全体参与、共建和谐的良好校园氛围,确保岁末年初全市教育系统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确保中央、省、市“两会”安全、顺利召开,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元旦和春节。
二、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校园稳定工作
1、各单位领导要以高度的责任心,部署落实好校园“两节”、“两会”及寒假期间的校园稳定工作
要根据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深入细致地摸清单位内部各种矛盾与不和谐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要严格按政策办事,依法办事,及时发现、消除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防止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实现矛盾不出校,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2、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上访老户和重点信访隐患的整治和排查工作
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要求,确定本校信访整治工作的重点,并将排查出的重点工作确定包案领导和责任部门,明确责任,采取多种有效措施,遏制集体上访,特别是越级集体上访,把问题、矛盾解决在基层萌芽状态。
三、明确责任,做好校园安全各项工作
1、认真开展学校安全排查工作
节假日前,各学校都要组织人员集中开展一次以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为重点的校园安全大检查,开展检查时要做到不留空档、不留死角。重点是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试验室危险品、化学品的管理与使用、微机房的防盗监控设施完好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市属各学校要根据我局近期下发的《关于下达2008年市教育局重点督促整治校园安全事故隐患的通知》(教策〔2008〕260号),积极进行安全隐患的整改,同时要做好各种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安全演练,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安全。
2、严格值班值守工作制度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门卫制度,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工作,切实落实好24小时巡逻制度,严防不法分子侵入校园。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执行领导节假日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发生影响学校和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严禁出现迟报、漏报或瞒报的现象。
3、进一步治理校园周边环境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这次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专项整治行动的契机,把影响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区域、部位、场所、原因摸清摸准,主动联系当地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整治打击,使校园周边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净化。
4、强化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
“两节”、“两会”及寒假期间,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尤其要认真做好防火、用电安全工作,杜绝因电源短路引发的火灾隐患。放假期间,校园网管人员要切断电脑机房的一切不必要的电源,切实做好防电火安全工作,关闭或妥善处理好网络服务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学校网络服务器系统漏洞进行非法信息活动。要针对学校内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校园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5、高度重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严防公共卫生的事件发生,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和有食堂的学校,要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和学生的疾病防控工作,发现疫情要采取果断措施并立即逐级上报,将损害和损伤程度控制在最小范围。
6、加强校车管理,规范校园教师私家车的进出、停放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校车管理,有校车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对中小学校车开展集中整治排查的紧急通知》和交通运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校车的安全检查和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师生乘车安全。对于校园内教师私家车的进出、停放问题,我局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后,将出台合肥市校园教师私家车管理办法。在管理办法出台前,各学校要结合校情和实际,本着既能保证学生安全,又能给教师方便的原则,制定本校教师私家车管理规定,以保证校内师生的交通安全。
四、周密部署,认真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学生放假离校前,要采取一封信、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对师生集中进行一次全面的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包括交通、火灾、煤气中毒预防冬春季传染病等内容的安全教育。重点教育学生注意回家、返校途中的交通安全,注意节假日期间参加旅游安全及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要教育学生不乘坐“三无”车辆;外出旅游或走亲访友要有家长带领,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师生拒绝黄、赌、毒、黑,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五、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紧急重要信息报告及应急处置工作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紧急重要信息报告及应急处置工作,市教育局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重要信息报告及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教办〔2008〕252号),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校园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反应报告制度,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后,要立即启动本单位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应急措施,采取边处理、边上报、边调查、边核实、再上报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确保我市教育系统平安、稳定。
六、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的一把手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人员是直接责任人。按照安全稳定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群体性事件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将节前值班表、安全大检查和整改的情况,于2008年12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法规处。
二○○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