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合价综[2008]414号
【发布日期】 2008.11.03 【实施日期】 2008.11.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价格综合规定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解除粮油肉奶蛋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
(合价综[2008]414号)
各县、区物价局,各相关企业:
当前,国内外经济环境已经发生较大变化,影响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解除粮油肉奶蛋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通知》(皖价电〔2008〕56号)的有关精神,决定自11月3日起,解除我局《关于加强价格监管保持市场物价稳定的通知》(合价综〔2008〕49号)和2008年第1号公告以及《关于加强奶粉和医药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的紧急通知》(合价综〔2008〕371号)针对合肥悦家商业有限公司(国购长江店、环球广场店、恒丰店)、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第一分公司、第四分公司、第五分公司)、合肥世纪联华发展有限公司、合肥新站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合肥胜利路分公司)经营的粮、油、肉、奶、蛋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停止相关重要商品的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工作。
各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密切注意市场和价格动态,出现异常波动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并将本通知贯彻意见于11月6日前报市物价局(商品价格处)。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