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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9-04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建安函[2008]779号
【发布日期】 2008.10.23 【实施日期】 2008.10.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的实施意见
(建安函〔2008〕779号)

各市建委:
  为了增强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保障农民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促进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的通知》(建办人函〔2008〕601号)要求,现就我省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提高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意义,把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工作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有效措施之一。各地要将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举措,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到位。建筑施工企业是这次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组织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农民工参加培训,并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所需资金。

  二、安全培训活动于2008年11月份集中开展,具体开展培训时间由各市建设主管部门确定。每年给农民工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小时。

  三、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基本规定;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事故案例分析;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和隐患辨识;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

  四、农民工培训活动由工程项目承包企业负责,工程项目部具体负责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要积极配合总承包企业,组织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建设单位也要通过不同途径对此次活动给予积极支持。

  五、农民工培训活动主要依托施工现场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展培训,利用施工现场的食堂、会议室或活动室等现有场地,也可选择在农民工集中居住的场所,配置黑板、桌椅、电视机、DVD等基本教学设施。对尚未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工程项目,项目所在地要统一组织农民工到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六、丰富培训形式。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建筑业行业特点,除了播放《建筑业农民工业余学校培训教学片》外,还可编制通俗易懂、便于消化的文字和音像资料,利用多媒体、电视、漫画等图文并茂的直观方法进行教育培训,坚持文化补习与安全生产培训相结合、针对性教育与系统知识讲解相结合、形象化培训与工程技术人员和老工人“传、帮、带”相结合。

  七、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当地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实效。对培训不规范、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培训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报请省厅依法取消其安全生产培训资质。各市培训期间省厅将组织抽查。

  八、请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认真开展“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并将书面总结材料(包括活动组织、培训场次、培训人数、培训效果等)于12月10日前报厅安全办。

  联系人:丁金颍 电话兼传真:0551-2871536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业“千万农民工同上一堂课”安全培训活动的通知》(建办人函〔2008〕601号)(略)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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