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办[2008]58号
【发布日期】 2008.10.16 【实施日期】 2008.10.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文化综合规定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5)》的通知
(合办〔2008〕58号)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
《合肥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5)》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六日
合肥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5)
为加快实施“文化强市”战略,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不断提高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和带动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空间范围主要为合肥区域;时间范围从2008年至2015年。
一、合肥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繁荣文化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这为文化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另一方面,合肥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建设的深入推进,以及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的比重不断提高,在全省的领军地位初步显现,正在成为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极;但总量偏小、比重较低,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比较薄弱。2007年,我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为58.23亿元,在GDP中所占比重为4.34%,在第三产业增加值中所占比重为9.66%。
--文化产业的支柱行业比较集中,但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出版印刷发行、文化用品设备制造和广播影视三大支柱产业体量较大。出版发行行业的龙头地位进一步巩固,广播影视行业上升为新的支柱行业。网络文化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行业发展较快。但内容生产的水平和产品的创意含量,以及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整体不足;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演艺,以及创作、策划、设计等内容生产总量偏小,文化产业的核心层低位运行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文化创新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发展较慢,文化产业价值增值链和产业生态存在严重缺失。
--民营文化经济发展迅速,已经形成若干有一定实力的文化企业,文化市场主体日渐成熟;但行业自治意识迫切需要提高,行业合作互助机制亟需完善,缺少有系统带动作用的文化产业项目。市属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产业意识不强,集团化发展和产业整合尚未启动。
--合肥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科教人才资源丰富,文化产业发展的资源条件良好,但文化资源的优势与文化经济的低位运行、文化经营人才储备严重不足的现状形成强烈反差,文化创新能力和发展优势明显不足,文化发展潜力没有激活,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产业经营能力亟待提升。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了广阔的文化消费潜在市场,但培育文明健康的文化消费行为任务艰巨;面向省内外市场的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开发和推广明显不足,文化产品品牌化的进程比较缓慢。
--政府支持和鼓励文化产业的决策受到文化企业的普遍认同和欢迎,但文化市场、行业规范和投融资等体系还不健全,特别是民营文化企业的国民待遇尚待提高,制约产业发展的政策障碍有待全面清理。
二、合肥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先进文化为方向,服务“工业立市”战略,推动全民创业,促进社会和谐。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先导,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以发挥文化产业的引擎作用,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融合,落实企业重组和产品创新;以文化产业集团、产业园区、产业基地和重点项目建设为带动,完善文化产业价值增值链,聚集和整合文化经济发展资源;以发展特色文化产业、特色文化产品和特色文化服务为主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让文化产业成为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重要的推动力量;以文化产业招商引资为要务,大力引进文化产业战略投资者,广泛吸收社会资本,推进大型文化企业和国内外品牌文化项目落地合肥。
(二)基本原则
--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充分认识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群众、推动发展的功能。充分认识文化的经济属性,大力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提高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
--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按照文化产业各门类的不同性质,强化文化产业的政策引导、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效利用市场机制,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坚持突出重点与统筹协调相结合。围绕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重点、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优先发展对城乡经济文化建设具有重大影响的文化行业、文化项目。在突出特色的基础上,统筹城乡、区域、行业发展,努力实现文化产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三、合肥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和基本思路
(一)发展目标
发掘和整合三国旧地、包公故里、淮军摇篮、科教名城的文化资源,围绕打造和谐合肥、人文合肥、创意合肥、魅力合肥的主线,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著名文化创意产品品牌、文化创意名人、知名文化企业与产业基地,加快创意、设计和内容生产资源的聚集,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中部地区有影响力的文化资源聚集中心、文化产品生产流通中心、新型文化业态培育中心、文化旅游休闲度假中心和创意设计中心。
到2010年,基本建立与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地位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化产业体系。文化产业发展主要指标和综合实力居中部省会城市前列。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8%,力争达到10%,成为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构成更趋合理。文化及其相关产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到2015年,基本建成以创意和内容生产为核心、龙头企业为带动、产业基地为骨干,结构合理、整体协调和持续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二)基本思路
--面向全局做文化。在把握产业发展整体态势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实现错位发展,着力培育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合肥开放包容的城市品格优势,围绕特色产业发展推进文化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近期积极整合全省、落地合肥、深度开发、外向拓展。中远期着力培育特色、发展集群、打造精品、外向带动。
--突出渗透促发展。文化产业深入民生、服务民生,向生活渗透、引导文化消费习惯,做大文化经济;稳步推进“文化产业化”和“产业文化化”,向经济渗透、激活经济发展潜力,做强文化经济。
--推进产业大整合。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和行业壁垒,实现文化产业跨行业、跨区域发展;坚持重大项目拉动,重点培育和引进带动性强的大项目,打造文化经济发展平台,引导文化产业技术、产品、市场和资本的融合;坚持创意产业牵动,促进科教资源与文化资源的融合,繁荣文化经济,引导企业利用高新技术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着力发展创意产业,打造文化品牌;坚持以优化环境为保障,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大力营造良好的文化产业发展环境。
--完善思路谋跨越。逐步实现由直接配置文化产业要素资源向加强宏观调控、规划指导、协调服务等转变;打破行业壁垒、地域壁垒、体制壁垒,发挥市场配置文化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积极挖掘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潜力。主动延伸,将文化招商和引进品牌文化企业的思维渗透到全市大招商格局中。
四、合肥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推进文化产业的战略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
通过健全文化产业的价值增值链,完善文化产业生态,降低文化企业的生产和交易成本,提高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运营质量,营造文化产业招商引资的良好环境,推动文化产业扩大规模,优化结构。
培育出版印刷发行、广播影视、工艺品制造、文化用品流通、文化旅游等支柱行业的内容生产;增强广告会展、数字动漫、演艺、娱乐休闲等战略性行业的文化产业辐射和带动能力;促进文化中介、创意设计、策划服务、艺术品拍卖与零售、艺术与创意教育、文化研究等基础行业与国内外高端资源的对接;鼓励、支持和引导数字声音、数字图像、数字娱乐、数字媒体等新兴行业的规模化发展。力争到2010年基本建立特色文化产业框架,为文化产业的持续、优质和高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重点支持以下八大文化行业:
1、出版印刷发行业。加强出版印刷发行业的内容生产,成立“合肥出版社”或分社,以内容生产为核心,培育出版品牌,发展版权产业;强化文化产品制造的创意设计环节,引导印刷企业的数字化改造和高新技术应用。
2、广播影视业。发展影视内容及周边产业,提升电视剧和其他非新闻类电视节目的生产能力,扩大影视制作、发行、播映及其衍生产品的开发,实施广播电视数字化改造工程。
3、工艺品制造业。发展富有生命力的传统工艺品、民间民俗艺术品、高级复仿制艺术品,积极推动工艺美术品研发和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工艺品生产的艺术指导和市场推广,鼓励艺术与设计类院校在工艺品生产制造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的实习基地,建立文化产品合作创新机制。
4、文化旅游业。把文化旅游培育成为新的支柱行业,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加快动漫、演艺、科技、教育与旅游的结合,加快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和合理利用,重点设计和建设“世界童玩城”、“合肥创意村”、“合肥画家村”等文化旅游项目,着力打造一批人文景观旅游精品,整合省内外资源,形成我市新的文化经济增长点。促进“农家乐”与传统戏曲、民间工艺的结合,发展节庆民俗文化旅游,创造更多的休闲文化产品,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
5、创意设计业。推动创意设计业向一二三产业延伸,鼓励和支持媒体创意、生活创意、视觉设计、工业设计、环境设计等创意设计机构的发展,以自然生态体验、历史文化体验、工艺文化体验、生活教育体验、饮食文化体验、家饰时尚体验等生活创意产品为拉动,实现创意设计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6、数字动漫业。以合肥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为基础平台,吸引动漫网游企业空间聚集和行业集中,壮大动漫产业整体实力。鼓励数字动漫企业开展多形式、多主题和全方位的合作,通过跨地区、跨所有制形式的联合,发挥集成优势,增强渗透力和带动力,迅速扩大产业规模。
7、广告会展业。围绕广告会展行业的核心业务,整合创意、策划和设计力量,促进配套企业的产业聚集和空间集中,促进行业的跨越式发展,发挥广告会展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作用,实施“合肥会展品牌建设行动”,打造合肥广告会展品牌。
8、娱乐休闲业。提升娱乐生活方式,推进传统娱乐行业实现个性化发展;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积极拓展在线互动等新兴娱乐行业,培育娱乐品牌,增强行业竞争力,做大产业规模。
(二)突显地域文化产业特色,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和“141”城市空间布局战略,培育特色文化产业板块,以特色企业和特色项目辐射带动相关产业,实现文化经济的整体繁荣。老城区文化聚集区立足因势利导,避免过度干预造成既有文化产业生态的破坏;新城区统筹规划,形成规模聚集、资源共享和产业互动,避免重复建设和空间浪费。坚持科教先导和环境友好型发展的理念,做好滨湖新区文化产业聚集区建设规划,赋予滨湖新区文化创意的主题和灵魂。乡村特色文化产业跳出圈地发展的传统思维模式,用活现有文化空间资源,积极发展非占用土地的文化产业项目。
1、建设生态旅游体验板块、民间歌舞戏曲演艺板块、老城区休闲娱乐板块、科教旅游与文博产业板块和滨湖创意与会展文化产业板块。
2、打造“两条文化长廊”
--“南淝河历史文化长廊”。以文化长廊为主轴,集成和连接合肥历史人文资源,展现三国新城遗址体验公园暨汉代风情街、逍遥津三国古战场暨明教寺景区、宋代庐州府庙城隍庙、包公文化园暨宁国路宋城、李鸿章享堂等文化遗存,展示王亚樵、卫立煌等民国人物和渡江战役等现代历史画卷。恢复合肥历史记忆,展现城市文化形象;沿河及周边恢复旧城改造拆迁的古旧建筑,加快建设民间博物馆集群、个性定位鲜明的体验式茶楼、饭庄和演艺场所;加快建设安徽传统工艺“百工坊”,开发乡土特色旅游纪念品,重现安徽工艺文明;加快建设“世界童玩城”,聚集国内外与儿童有关的玩具、游戏、图书等相关资源,创新商业模式,打造我市文化产业的标志性工程。
--“大蜀山创新文化长廊”。以大蜀山西侧的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示范区(科学城)和东侧的黄山路(学府大道)为纽带,连接全线及科学岛、大学城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学园区、科技场馆等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新机构,借助科教旅游手段,集中推介和展示著名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高等院校等科教文机构的风采,促进软件、网游、语音等科技与文化相融合,突出体现合肥科教名城的独特魅力。
3、培育六大文化产业园区
--发展庐阳、包河、蜀山和经济开发区印刷科技产业园,鼓励出版、印刷企业空间集中和产业聚集。
--完善庐阳和蜀山出版物流产业园,扩大省新华发行集团物流基地建设,加快建设安徽儒林出版科技产业园。
--建设合肥智能语音与声音科技创意园,依托科大迅飞国家863计划语音成果产业化基地和全球音谷创意产业园区,发展智能语音和声音科技周边产业和延伸产业。
--打造瑶海工业文明遗址创意园,保护和开发合钢、化工厂、矿机厂等一批老工业厂房遗址,发挥其凝聚和激活文化创意资源的作用。
--建设磨店创意产业培训园,在磨店职教基地基础上,扩大广电、出版、艺术、广告、动漫等文化类专业技术教育,凝聚创意经济的原创力量。
--建设长丰卧龙山非物质文化遗产园,高规格建设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试验基地。
4、建设一批特色文化街区
重点建设沿河路休闲酒吧文化街、淮河路文化用品销售街、桐城路花卉与传统戏曲文化街、安徽地方戏曲音像示范街、磨店美食文化街、琥珀山庄古玩文化街、梅山路美食文化街、明珠欧风街、马鞍山路演艺风情街、宁国路休闲美食文化街和芜湖路艺术与时尚文化街等一批特色文化街区。
(三)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培育文化市场主体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理顺体制、创新机制,不断深化报业、演艺、电影、广电等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产业集团化建设,大力培育文化龙头企业。探索建立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加强对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督管理。
1、组建“合肥报业传媒集团”。建立以合肥晚报为龙头,江淮晨报、今日生活报、合肥报业网等为主体,信息、广告、出版、印刷、发行五大支柱行业多元化经营的报业传媒集团。合肥晚报采编部分保留事业体制,其他报刊社实施企业化管理。推动报业集团国有资产授权经营,通过国有资产的有效运营,逐步实现媒介资产快速增值和产业规模的扩张,形成以国有经济为主、股份制与项目合作制并存的架构,推进经营性报纸和党报的经营性部门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报业集团跨区域、跨行业发展,以及与其他传媒的深度合作。鼓励报业和其他传媒企业以资本和业务为纽带相互进入,发展基础业务和大型活动领域的深度合作,实现人力、信息、技术和资本等资源的共享,盘活经营性资产和无形资产,发挥媒介品牌优势,最大限度地提高媒体资源利用率。实现报业集团由资产管理向资本运营转变,在跨隶属关系合作的前提下实现错位发展,提高报业的整体竞争力。
2、组建“合肥艺术剧院”。整合合肥长江剧院有限公司、合肥市文华演出公司、合肥市歌舞团、合肥市曲艺团,建立资源共享、规模发展的演艺经营实体。以制度创新和艺术创新为基本手段,保护与发展特色剧种和优势剧种,提高艺术生产能力。打破职务终身制,实行以平等竞争为基础的项目总监负责制,建立项目与职员的双向选择机制。鼓励演职员开展演出服务,建立演出协作网络,提高艺术产品的市场拓展能力。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合作和集约化、产业化经营。鼓励和支持演出团体、演出场所及演出经营机构以项目为纽带共同开展剧目生产、市场营销、演出服务等领域的创新,建立健全产业链的纵向一体化运作机制,拓展本地、省内和境外市场。以资本为纽带共建青年实验演出团体,培养新剧目和艺术新人,培育艺术消费群体。
(四)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和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围绕战略产业和支柱产业,着力形成常规文化市场与展会市场相互补充,国内文化市场和国际文化市场相互衔接,有形文化市场和网上虚拟文化交易市场相互促进的文化市场格局。
1、建设有影响力的文化产品、服务和要素交易中心。以文化产业博览会为基本平台,建设文化产业要素交易中心。发展版权交易、文化项目资本对接和文化专业人才交流等文化产业要素服务市场。积极引进国外文化产业投资,鼓励发展民间文化产业投资公司。以城隍庙古玩市场为重点,建设古玩书画工艺品交易中心。完善古玩字画鉴定、古玩艺术品拍卖、文物字画修复、信息交流、书画艺术培训、书画作品鉴定、书画装裱等市场配套服务,建设水平高、辐射广、影响大的古玩字画交易服务网络,打造中部地区有影响的古玩艺术品交易中心。以裕丰花鸟鱼虫市场为重点,建设大众休闲和民俗文化产品交易中心。配套发展花卉、观赏鸟类、观赏鱼类、鸣虫等宠物的咨询服务、动物医院、用品交易、外销服务、行业信息,打造中国配套设施最全和相关服务最佳的花鸟鱼虫贸易服务聚集区。以中国非物质文化保护基地和安徽民间工艺“百工坊”为支撑,建设民间工艺品研发和集散中心。配套发展民间工艺品开发、生产技术咨询、劳动技能培训、行业信息发布与市场推广服务,创造工艺品生产企业的客户价值。
2、建设文化产业基地,培育文化产业骨干
以凝聚文化资源、培育特色产品、打造文化品牌,加速产业集聚、落实分类指导、增强横向交流、促进产业融合为主要目的,建设五类、四级文化产业基地星级管理体系。在省市共建的框架里,对于辅导期的文化产业基地以及市、省和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分别授予一至四星文化产业基地称号。各类文化产业基地不分隶属关系和所有制性质自愿申报,文化产业主管部门或委托非政府组织制订标准,定期评估,及时指导,动态管理。
建立“合肥文化艺术保护与教育创新基地”。选择有较高文化艺术保护与文化遗产研究能力的单位,以及较强文化艺术品创作、设计能力的单位,授予“文化艺术保护与教育创新基地”的称号。壮大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研究、创新力量,提高庐剧、花鼓灯、版画等文化艺术创新水平,不断创造新的文化艺术成果。鼓励重点文化遗产保护地,与有条件的高校、院所共同申报文化艺术保护与教育创新基地。
建立“合肥文化产业化基地”。选择有一定文化项目和文化企业孵化能力,以及文化资源整合能力的文化企事业单位,授予“文化产业化基地”称号。培育和引进文化产业创业服务中心(文化产业孵化器),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创业服务。借鉴国际产业育成和创业服务经验,建立文化项目和文化企业创业辅导机制,发展文化企业创业服务网络。借助文化产业化基地的平台,凝聚人才、资本、市场、信息、智力、技术、政策等关键性资源,加速文化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和市场化步伐。
建立“合肥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选择实力、规模、绩效俱佳,外向发展能力强和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文化产业组织,授予“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称号。通过示范基地的建设,形成文化机构的链状集中和块状聚集,带动一批文化机构迅速走向规模化和网络化经营,提高特色领域的整体实力。
建立“合肥文化产业发展研究基地”。确定一批有文化产业战略与政策研究基础的机构,发挥其专业性和综合性的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文化产业政策及产业宏观发展问题研究的主体地位,凝聚一批软科学专家。跟踪国内外文化产业发展,逐步提升产业发展的战略研究水平。鼓励各有关机构在文化产业发展研究基地的框架下,展开全面、深入、多视角、多学科的文化产业理论和实践研究,开展文化产业及管理部门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3、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以文化产业执业资格认证为抓手,完善文化产业人才培训服务。在艺术品经营、演艺经纪等文化中介服务领域试行专业人才的执业资格认证制度,并逐步在其他行业推广,做好执业资格证书与培训、就业衔接,提高文化行业从业者素质。以文化产业项目库建设为基础,打造文化产业项目的绿色通道,支持和发展文化产业支撑性项目设计与策划服务。以文化产业优惠政策查询系统建设为平台,发展文化产业招商引资政策信息服务。以推进流通方式创新为手段,引导和发展现代文化产品流通服务。充分发挥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作用,围绕演出、娱乐、音像、网络文化和电影等文化产品与服务,发展和完善专业化的演出、票务、经营连锁、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物流配送等配套服务。以文化企业信用评级为动力,发展文化市场信用服务。以文化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为牵引,发展文化知识产权服务。
(五)打造文化品牌,增强文化产业的辐射力
推动产学研机构合作,打造文化知名品牌。充分发挥品牌带动效应,实现文化品牌与文化产业良性互动,建设合肥文化产业品牌体系。
1、打造“中国苗木花卉交易会”、“中国(安徽)中东部旅游交易会”和“全国文化纪念品交易会”等文化会展品牌。依托“中国中部花木城”的名牌效应,培育“中国苗木花卉交易会”的会展品牌,实现文化会展业与中国(合肥)苗木大市场的共同发展。立足中部六省和长三角,面向境内外旅游市场,打造集展示、推介、洽谈、交易、交流与合作为一体的“中国(安徽)中东部旅游交易会”的综合性旅游交易会展品牌。借鉴国际文化艺术会展运作经验,办好“全国文化纪念品交易会”,做强我市文化纪念礼品会展的品牌。按照产业化、市场化、品牌化、规模化的运作理念,积极拓展新农村建设经验交流大会及“一村一品”成果展览、动漫创意版权交易、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文教体育用品博览等新的会展产品,争取若干精品会展永久落户合肥。
2、打造历史文化游、科教文化游、艺术文化游、民间民俗文化游四大文化旅游品牌。打造以三国新城遗址公园为龙头的“三国历史文化游”、以包公文化园和宋城为龙头的“包公清廉文化游”、以李鸿章故居和刘老圩淮军体验为龙头的“淮军历史体验游”三条历史文化精品旅游线路。打造以科学岛为代表的“与科学家共同走近科学-科学体验游”、以科学城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园为代表的“与科技精英面对面-高新技术产业体验游”、以省市科技馆为代表的“畅想明天-未来科技体验游”、以黄山路和大学城为代表的“我的大学-高等院校体验游”等四条科教旅游精品线路。打造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为龙头的“中国非物质文化体验游”、工业文明遗址艺术创意村(画家村)为代表的“绘画艺术零距离:艺术体验游”两条艺术体验精品旅游线路。打造以皖中民俗村和“农家乐”星级示范点为基础的“淮河歌舞文化游”和“巢湖民俗文化游”两条民间民俗文化游线路。
3、打造广告狂欢、动漫嘉年华、民间戏曲文化等三大文化活动品牌。争取在合肥举办国际广告狂欢节,将合肥建设成为“中国大学生广告狂欢节”的永久举办地。举办以本土动漫产品为特色主题的“中国(合肥)动漫嘉年华”,带动动漫创意集市、动漫创意展览等主题创意活动。以黄梅戏、庐剧、泗洲戏、花鼓灯为支撑,举办“中国(合肥)国际民间戏曲歌舞文化节”,推动我市演艺产业品牌化、规模化发展。
(六)加速推进产业融合,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
鼓励、支持和引导文化企业以优势业务为基础,培育核心竞争能力,拓展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空间。围绕文化产业的投资、生产、营销主线,完善文化产业的价值增值链,促进文化产业的技术融合、产品融合、品牌融合、市场融合和资本融合,抢占发展先机。
1、依托文化创意龙头企业,建立多种文化产业创新协作体,推进文化艺术生产企业与艺术创作、技术、设计和管理咨询机构的融合。通过制度创新,以项目合作为基础,加强文化企业与著名作家、编剧、画家、设计师、艺术创意机构、技术研发机构的合作,引入战略投资者和其他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
2、依托文化产业协会,发展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市场联盟,推进文化生产与市场营销的融合。以促进文化企业拓展内外市场为目标,引导文化企业从文化产品的生产环节向产业链下游延伸,积极发展与各地目标市场营销机构的战略合作联盟。加快发展文化旅游、文化演艺等文化产品与服务市场联盟。
3、以产学研合作为基础,探索和发展“3+1组合拓展模式”,推动文化企业和国内外高端资源的融合。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市场机制,共同开发交叉领域,拓展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围绕自身的核心能力,主动与拥有技术、资本、创意、人才等优势资源的企业、高校、院所实现产业组合;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对外文化产业合作,提升核心竞争力。拓展数字动漫、新型媒体、智能语音和声音科技领域的产业组合与对外合作。
(七)申报和创建“文化创意经济综合试验区”
借鉴国内外文化创新与科技创新推动区域发展的经验,发挥合肥文化积淀深厚和创新资源丰富的优势,以文化创新与科技创新联动,牵引经济、社会、文化的整体提升和持续发展为核心理念,整体申报“文化创意经济综合实验区”,打造文化经济特区,为国家创新型战略的实施和文化经济的发展提供经验。为合肥文化经济发展争取更大政策空间,促进文化经济高端资源在我市的聚集和集中,提升我市文化创新能力与文化经济发展能力。申报和实施一批国家重大文化创新和文化经济项目,打造若干具有外向延伸潜力的产业聚集区,积极探索加入“中国长三角文化创意产业带”,通过区域合作,推进我市文化产业的国际化。
五、合肥文化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以申报和创建“文化创意经济综合试验区”为主线,重点建立组织协调、政策支持、人才保障、资金投入四大机制,落实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措施。
(一)创新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1、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完善合肥文化产业政策。成立文化企业创业辅导机构,全力打造成本最低、速度最快、政策最优、服务最好的文化企业创业环境。鼓励将老城区的工业文明遗址开发为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区或创意产业园区。创意产业园区保持房屋产权关系不变、房屋结构不变和土地性质不变。引导和帮助项目主体做好项目设计,形成和完善重大招商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和专家咨询工作程序,以及项目申报过程中的协调督办和签约项目的落实工作程序。实施文化产业投资环境综合考评制度,完善文化产业招商引资政策措施。通过新建、扩建公共基础设施,采购公共文化产品,投资或资助建设文化产业公共技术平台,以及媒体协助市场推广等手段,重点鼓励、支持和引导广告、会展、演艺、动漫、休闲、娱乐等战略行业发展。资助文化产业高峰论坛,鼓励文化政策、文化理论和地方文化研究,运用政策机制和市场机制,吸引文化产业急需的国内外智力资源流入基础行业。联合科技、文化、信息等政府主管部门共同鼓励、支持和引导新兴文化行业,促进科技与文化产业联动。
2、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落实民营文化企业的国民待遇。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和安徽省《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指导目录》、文化产业税收优惠、规费减免和奖励政策,有效降低民营文化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引导民间资金转化为民间资本。落实民营文化企业和国有文化企业在资源配置、市场准入、项目鼓励、支持和引导、政府服务、法律监管、土地使用、职称评定、金融和税收支持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为民营文化企业创造平等竞争机会。简化对农村个体文化经营户和民营文化企业的登记审核程序,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村文化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基层文化站,开展项目和经营合作。
3、建立和落实文化产业发展的规范与标准,对于进入等级管理的企业和产品给予重点鼓励、支持和引导。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文化创意标准规范体系,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在省市共建框架下,整合各方优势,制定文化产业基地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把文化产业基地纳入科学有序的管理轨道。建立与文化企业融资资质相联系的信用等级评估体系。制定包含文化企业经营状况、社会信誉、银行信用等信息在内的文化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评价程序和管理办法,引导文化企业守法经营。编制文化创新产品评价标准和奖励办法,对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授予“文化创新产品”称号,在公共文化产品采购时实行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的政府首购制度。
4、支持文化政策、理论和产业信息研究,强化文化产业发展的理论支撑和信息基础。加强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为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新奠定理论基础;加强战略性和基础性产业门类的发展战略研究,以理论引领产业发展,提高产业发展的科学性。支持文化产业政策、行业规范和产业发展战略研究,使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建立在科学管理的基础上,定期出版《合肥市文化产业蓝皮书》。完善《文化产业统计与文化资源调查制度》,将文化产业和文化资源调查工作制度化、常规化,为文化产业发展宏观决策提供信息支持。编辑《合肥市重点鼓励发展的文化产品与文化产业投资指南》、《文化产业重点项目信息库》、《文化产业人才资源信息库》、《合肥市文化产业优惠政策查询系统》,编制《合肥市数字文化地图》,动态反映文化产业发展的资源需求和空间变化,为文化产业投资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可靠的参考信息。
5、保护文化企业的知识产权,让自主创新成为文化企业重要的利润来源。研究、建立和健全符合国际规则的文化知识产权制度,推动具有合肥特色的文化产品、服务和活动品牌建设。鼓励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创新,建立《合肥市文化创新知识产权保护重点目录》,促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保护和利用。让知识生产成为文化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强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对文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指导和协调,引导产、学、研单位创作和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鼓励发展文化知识产权代理、推介和交易服务,构筑文化知识产权服务网络。增强全社会文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二)完善文化产业急需人才的发展机制
1、落实“蓝星制度”,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各类文化产业急需人才。组织落实我省文化发展纲要中提出的文化经营人才执业资格认证制度,制订蓝星证书执业资格培训、组织认定、资格认证条件、证书考核管理等具体办法,逐步实施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发展计划。把国内外文化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纳入蓝星证书管理体系,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文化产业机构合作,建立文化创新人才培训机制。依据文化经营管理知识、能力和管理实绩,授予相关文化经营人才一级蓝星(见习级),二级蓝星(初级),三级蓝星(中级),四级蓝星(高级)和五级蓝星(专家级)。
2、建立文化产业人才培养、交流、引进、储备、激励的长效机制,完善人才发展工作模式。加强文化产业人才培养结构的顶层设计,帮助拥有文化产业相关专业的大中专院校根据人才市场信息调整文化产业人才培养结构,引导、鼓励企校合作培训文化产业急需人才。鼓励和组织文化企业高端人才到文化管理部门挂职、到文化发达地区考察学习、参加文化产业高峰论坛,通过多种人才交流渠道,快速提高文化企业高管队伍的经营和管理水平。建立文化产业人才评价体系,重奖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才,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人才资源配置平台的作用,逐步完善官方文化产业人才信息库,强化文化产业人才发展的长效机制,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三)建立政府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和国有文化资产监管体系
1、组建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加快组建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发挥国有资本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进一步优化文化产业投资结构,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发挥公共文化投入对文化产业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建立健全重大文化投资论证制度、公共文化投资决策制度、文化投资效益考核制度和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文化投资的科学管理。
2、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合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项目补贴、贷款贴息、奖励等方式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3、建立和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有文化资产委托经营制度。完善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制度,进一步明确商业性基础设施开发建设过程中文化配套设施建设的规定。借鉴国际惯例,建立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委托经营制度。运用市场机制的手段发挥各类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最大效益,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委托经营。明确界定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委托方和经营者的权利义务,界定公益性文化活动的范围、总量或比例,以及优惠条件。建立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委托经营管理制度。成立国有文化资产的出资人机构,对国有文化资产实施产权监督。行使公共文化管理权力的部门不再承担出资人职责。建立国有文化资产委托代理制度,落实国有文化资产监管责任。实行国有文化资产的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分离。在公司法人治理的框架下,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行收入与经营绩效挂钩。
4、推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建立健全政府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采购制度,保障城乡居民基本文化权益。落实民营文化企业与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中的平等待遇。鼓励民营文化企业通过行业联合壮大实力,参与政府采购的竞争。面向农村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采购实行项目资助、演出补贴、政府订单的方式,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
(四)建立文化产业发展的组织保障和协调机制
1、成立文化产业发展领导组织,拓宽文化产业战略决策的国际视野。在“合肥市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合肥市文化产业振兴委员会”,以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原有职能为基础,增加振兴文化产业和推进文化强市的职能。成立“合肥市文化产业专家委员会”,受市文化产业振兴委员会的委托,负责制订鼓励、支持和引导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及其实施细则,起草合肥文化产业基地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为文化产业基地等级认定提供专业评审意见,加强与国内外著名专业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拓宽合肥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的国际视野。
2、建立省市共建和市校共建机制,集中优势资源发展文化产业。加强与省文化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形成省市文化产业发展联动机制。争取有关部门对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的业务指导和省市相关计划对我市文化产业项目更多的支持,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共同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与在肥高等院校的合作,发挥其人才资源多、研究能力强的优势,推进文化产业关键技术和核心领域的研究。
3、推动和引导文化企业组建行业协会,强化行业自治与行业自律。鼓励文化企业依法组织各类行业协会,实现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分离,支持文化行业协会发展。强化行业协会集中办理公共事务、维护共同利益、降低运作成本、规范行业行为、提高行业发展质量等职能,提高行业协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引导行业协会借鉴国际文化产业运作规则,统一调配资源,统筹规划,提高文化产业运作水平。在会员单位中建立落实演出季、展出季、活动季、会展季和比赛季制度。
4、实行“城市文化总监制”,推动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设立专职城市文化总监,作为我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总策划人、总设计师和总工程师,组织实施文化建设总体规划,主持编写和落实重点文化行业的发展计划和特色文化产品培育计划,主持制定和落实文化艺术专业、文化艺术经营和文化行业管理队伍的培育计划,制定和实施全市文化艺术节庆和重大专项文化活动的系统设计方案。城市文化总监集中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完善文化产业价值增值链,推动产业集群和产业生态建设,引导我市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5、组建“合肥文化创业专家导师团”,为文化市场提供各类咨询辅导服务。成立“合肥文化创业专家导师团”,为文化市场提供各类咨询辅导服务。辅导团聘请优秀文化企业家、成功文化创业者及各方面的资深专家为导师,文化企业事业单位可以申请成为导师团的合作单位。导师团通过举办讲座、结对帮扶及网上咨询等方式服务文化市场。
(五)开展文化产业发展主题年建设活动
围绕文化产业发展目标,通过开展主题年建设活动,每年重点解决一些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有计划地落实发展目标和任务。根据未来几年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任务,安排以下主题年活动:
1、“文化体制改革年”。集中解决制约文化产业发展关键性的体制、机制和市场环境问题。通过集团化改革和建设,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建立科学化、制度化的管理框架,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运营机制。
2、“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建设年”。制定和落实文化产业专业人才发展计划、文化产业管理人才发展计划。大兴学习、调研和创新之风,促进管理队伍更新手段、转变观念、开拓思路、提高能力、发挥作用,提高管理队伍的创新力与学习力。
3、“文化产业基地与文化产业孵化器建设年”。制定文化产业基地的评选标准和管理办法,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文化产业基地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建设文化产业基地的工作网络与信息平台,完善组织领导、发展计划和工作机制,促进文化产业基地的健康发展。发展文化企业孵化器和文化项目孵化器,培育和引进创新源,开展增值服务和高端服务。
4、“文化行业协会与特色文化产业建设年”。理顺政府与行业协会关系,规范行业协会行为,培育企业家精神,建立企业家的发展辅导机制,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发展和保护知识产权,充分发挥企业、政府和协会的作用,围绕特色产品和特色活动做大特色文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