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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二○○八下半年协会工作培训计划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9-07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08.10.14
【实施日期】 2008.10.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二○○八下半年协会工作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市建筑业协会:
  一、企业自聘项目经理培训
  根据省建设厅建管[2008]92号文件精神,在项目经理向建造师过渡期间,各地小型项目负责人可由企业在原持有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符合三级项目经理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担任。应各地市主管部门和部分企业的要求,省协会拟组织一期企业自聘项目经理培训班,参加学习人员必须严格按原三级条件报名学习。考试合格发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合格证,到各市主管部门备案后,为企业补充离岗人员和新办企业资质使用。经协会商定拟在10月下旬或11月举办培训班。本市能组织100人以上的学员可以就地办班,不足100人的由市协会汇总报省协会统一办班,并提前填报附表(1)《项目经理岗位培训报名表》。
  二、企业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培训
  近几年由于建造师的过渡,三级企业和专业公司的项目经理继续教育没有开班。对原持有三级企业自聘项目经理人员可举办两年一次继续教育培训。本市报名人数达100人以上的可在当地办班,学员不足100人的请市协会于2008年10月底前进行摸底汇总报省协会。培训的要求按皖建协[2005]15号文件执行。汇总填报附表(2)《项目经理继续教育证书发放名册》。
  三、申报建设行业免试职业经理人培训
  应全省各企业的要求和市场的需求,我会继续举办建设行业高、中级职业经理人认定培训,请各市协会一定转发本市企业。企业要求申报的,由市协会汇总报省协会,申报条件见安徽省建筑业协会网站(www.ahjzy.com.cn),汇总填报附表(3)《建筑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与认证申报汇总表》。
  四、国家规范培训
  我会准备举办《工程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宣贯培训,培训意见见皖建协[2008]26号文。择时启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宣贯培训。《建设工程项目规范》(2006版)宣贯培训对象为建筑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各市协会于2008年10月底前摸底、汇总、报送参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宣贯培训人员名单,由省协会集中安排就近培训。
  请各市抓紧安徽省建筑业协会2008年度下半年行业培训报名与汇总工作。
  附:附表(1)(2)(3)
  省协会联系人:陆公昶
  联系电话:0551-2871385(培训部)
  0551-2649622(传真)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安徽省建筑业    期项目经理岗位培训报名表

  附表(1)                 各市联系人、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学历
概论
技术
合同
成本
组织与进度
质量与安全
信息
联系电话
  安徽省施工企业第  期醒目经理继续教育证书发放名册
  附表(2)              各市联系人、电话: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学历
联系电话          
  安徽省   年度建筑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与认证申报汇总表

  附表(3)              各市联系人、电话: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职务
职称
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年限
单位名称
企业资质等级
培训证号
认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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