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
发文日期2017年06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皖高法〔2017〕83号
施行日期2017年06月15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人民法院与公证机构对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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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加强人民法院与公证机构对接工作的意见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5-02-02 阅读:次
发文机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 发文日期2017年06月15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皖高法〔2017〕83号 施行日期2017年06月15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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