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政府 【发文字号】 合办[2008]52号
【发布日期】 2008.09.16 【实施日期】 2008.09.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协助做好中科大50周年校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合办〔2008〕52号)
包河区政府、蜀山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9月18日-21日期间,中科大将举办50周年校庆系列活动。为协助中科大办好这次盛事,展示合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成果,扩大合肥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和招待工作。市招商局要认真准备好展示合肥又好又快发展和旖旎风光的宣传片;江汽集团等大型企业此为契机充分展示自主创新产品。市接待办要积极配合中科大组织好9月19日晚合肥市招待欢迎酒会。
二、做好安全稳定和市容卫生工作。市公安局配合中科大负责维护校内外安全稳定,协同处置突发事件。市建委、规划局需在9月18日前完成中科大附近区域的灯饰亮化工程,9月18日-21日全市亮灯。市卫生局做好校庆嘉宾主要下榻酒店的饮食卫生安全监督工作。市市容局要认真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三、做好交通和后勤保障工作。市公安局、交通局负责保障中科大校区周边及活动区域路线的道路通畅和临时停车,包河区政府、蜀山区政府负责校区周边停放车辆的安全。市接待办负责协调机场、铁路部门,为参加校庆的嘉宾提供贵宾通道服务。包河区、蜀山区要积极配合中科大做好50周年校庆相关工作。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