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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合肥市物价局2008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15-09-11   阅读:
【发布部门】 合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合价监[2008]366号
【发布日期】 2008.09.12 【实施日期】 2008.09.1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合肥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合肥市物价局2008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合价监[2008]366号)

本局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08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合政办[2008]53号)和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2008年合肥市民主评议重点处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纠办[2008]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合肥市物价局2008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合肥市物价局2008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

  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促进政风行风根本性改变,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纠办〔2006〕8号)、市政府办公厅《2008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合政办[2008]53号)和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2008年合肥市民主评议重点处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纠办[2008]6号)文件要求,现就2008年度我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发展环境和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全面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一步扩大评议的范围,拓宽群众参与评议的渠道,充分激发群众参与政风行风评议的积极性,积极探索治理“中梗阻”的有效途径,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二、组织领导

  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局效能办(合价监[2007]296号)组织实施,全局所有部门各负其责。

  三、评议对象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2008]53号和市纠风办[2008]6号文件通知,我局属一类参评单位,各部门均为参评对象,重点评议部门是:服务价格处、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商品价格处。

  四、评议内容

  (1)依法行政情况: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情况;履行职能、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情况;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情况。

  (2)规范服务情况:建立和完善具有政府部门特点的行为规范和服务规范,为基层、企业、群众服务措施落实情况;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规范服务推行和落实情况;各项社会服务承诺兑现情况;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情况。

  (3)勤政效能情况:勤政为民、职能转变、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纠风专项治理情况;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和突出的问题解决情况。

  (4)政务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置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等基础工作和公开场所落实情况;监督保障措施和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情况;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推行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

  (5)廉洁自律情况:以权谋私、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乱办班、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正之风治理情况;党员干部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和纪律要求情况;认真调查、公开处理涉及政风建设问题的案件情况;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源头治理情况。

  (6)招商引资服务情况:为外来投资项目限时服务、特事特办、主动协调情况;为外来投资者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情况;组织或参加招商引资活动情况;主动到外来投资企业调研走访,做好服务协调沟通工作情况。

  五、评议方法

  政风行风评议实行统一组织、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纠建并举、寓纠于建,综合评定、注重实效的方法。

  (一)问卷测评。问卷测评采用百分制,测评面向参评单位的服务对象,主要对参评单位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进行问卷调查。由局效能办负责抓好落实。

  (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采用百分制,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纪委领导对参评单位全年政风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由局效能办组织协调工作。

  (三)工作考核。工作考核采用扣分制,依据市纠风办制定下达的考核办法,根据工作考核内容和部门工作职责,实行责任分工分解如下:(1)纠风工作(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责任部门:监测处和相关办理部门;(2)效能建设,责任部门:局效能办;(3)12345服务热线工作,责任部门:价格监督检查分局;(4)政务公开工作,责任部门:局政务公开办公室;(5)电子政务建设,责任部门:监测处;(6)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工作,责任部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物价局业务受理处;(7)民主评议重点处(室),责任部门:服务价格处、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商品价格处。

  六、评议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局评议工作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局效能建设办公室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引导新闻媒体积极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局党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层层抓落实,保证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二)注重实效,加强整改。我局各部门和重点评议部门要把评议工作与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要把整改工作贯穿于评议活动的始终,探索和建立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政风行风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宣传,树立典型。局综合法规处要积极组织扩大宣传,各部门要积极协助配合开展好各项专题宣传,大力宣传政风行风建设取得的成果和经验,要注意培养和树立政风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引导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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