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改社会[2008]405号
【发布日期】 2008.08.27 【实施日期】 2008.08.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合肥市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教学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发改社会[2008]405号)
市教育局:
你局教建函[2008]168号文“关于申请批准合肥市职业中心新校区教学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市磨店乡职业教育基地合肥市职业教育中心新校区内,学林路南、大众路西侧。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700万元。建设资金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和市财政配套解决。
二、请接文后,督促项目单位按国债项目管理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尽快落实配套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