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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合肥市物价局关于核定合肥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标准的批复(失效)
来源: www.055110.com   日期:2024-10-25   阅读:

发文机关合肥市物价局

发文日期2008年08月22日

时效性失效

发文字号合价服〔2008〕340号

施行日期2008年08月28日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合肥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正式核定合肥有限数字电视资费标准的请示》(合有限公司[2008]4号)收悉。

为了保证我市数字电视业的健康发展,我局委托合肥价格认证中心对你公司一年来数字电视运行成本进行了成本认证。根据成本认证报告(合价认证[2008]031号)以及合肥市场运行情况,经研究,现对我市数字电视收费项目和标准批复如下:

一、 数字电视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表。


二、 每个家庭用户可以安装两个电视副终端所用的机顶盒,并按照副终端价格标准交费;家庭第四台及以上机顶盒按主终端标准收取数字电视基本收视费。


三、 在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期间,转换数字电视的用户,由数字电视网络公司免费统一配置一台基本型数字电视机顶盒和智能卡。


四、 对暂时没有转换有线数字电视的用户,在保留模拟电视现有节目套数不变的情况下,基本收视费按原标准15元/户/月收取;数字电视转换后,按规定缴纳数字电视基本收视费,不再缴纳原有模拟电视收视费。


五、 请你公司按照自愿的原则推动有限数字电视转换工作,并积极主动做好数字电视转化和收费标准的宣传事宜。


六、 你公司接到通知后,及时到物价局窗口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在收费场所明码标价,实行亮证收费。


七、 本次批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自2008年8月28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八、 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对数字电视收费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表: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

单位

收费

标准

备 注

1、


数字电视基本收视费

每卡/月

24元

主终端




3元

副终端(一个主终端最多可以安装两个副终端)




15元

低保户主终端

2、


新增用户安装开户费

每户

360元

主终端

3、


过户费

每卡/次

10元

4、


启封费

每卡/次

10元

5、


智能卡

每张

按成本收费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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