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改投资[2008]428号
【发布日期】 2008.07.28 【实施日期】 2008.07.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市政公用与路桥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08年市政大修工程建设内容的复函
(发改投资[2008]428号)
市建委:
你委《关于要求调整2008年市政设施大修工程建设内容的函》(合建城建[2008]5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市政设施大修工程建设内容调整情况函复如下:
一、根据我市城市道路建设推进情况,为防止重复投资,经与市有关部门协商,同意调减:五里墩立交桥中8座匝道桥及屯溪路高架、三孝口人行天桥等维修工程。
二、根据创建“文明城市”的需要,同意调增:阜南路等14条路的人行道维修及合裕路等8条路路面修补;增补20条路的盲道及无障碍标志牌;宁国路北段道排改造项目及淮河路东段小广场工程等5项应急项目等。
三、项目投资通过招标方式并经建委复核后予以确定。
请据此进一步完善前期工作,尽快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