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改区域[2008]407号
【发布日期】 2008.07.22 【实施日期】 2008.07.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合肥市环城水系沟通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发改区域[2008]407号)
合肥市建设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审批合肥市环城水系沟通工程(一期)立项的函》(合建城建[2008] 53号)文及附件收悉。为实现合肥市环城水系通航,提高环城水系的景观价值,提升“绿色之城”的城市品位,建设合肥市环城水系沟通工程(一期)是十分必要的。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合肥市环城水系沟通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内容。
二、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开挖连通河道总长495米,新建马鞍山路桥、巢湖路桥、环城北路桥及两座防洪闸,河道岸线改造,连通河道景观岸线工程等。
三、本项目工程投资估算为15000万元。
请项目建设单位抓紧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此复。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二日